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及管理工作。
二、管理主体及职责 (一)采购部
1、在选定防护用品时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从安全、质量方面把好进货关、验收关。
2、所购劳保用品应必须选择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购买,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以下几项标志: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日期、有效使用期;生产合格证,检验证及使用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编号。特种防护用品还应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检验报告及中文说明书。
(二)安环部
1、负责联系公司相关质量验收小组对所有采购回来的劳防用品须经公司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收存相关安全资料。
2、负责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工种及岗位标准、数量、种类拟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及方案,报经总经理批准。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及日常管理情况。
(三)总经部负责防寒防冻、防暑降温、防灾防疫等物品购买及发放工作。
(四)仓库
1、劳保用品到货后,必须由采购部、仓库及时组织进行验收,确保劳保用品质量和及时发放。
2、负责对公司暂存劳保用品的保管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的最低库存。
(五)生产车间
1、对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动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负责监督各岗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规定发放,定期收集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建议。
2、负责足额发放、建立台帐,督促检查正确佩戴以及日常的定
置、维护、完好备用等管理情况。
3、教育本车间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管理规定
(一)公司根据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和事故应急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工种,不同劳动条件,配备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职业卫生要求,同时要适用、美观。
(三)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四)因临时检修生产设备及工作需要,需增发相关劳动防护用品时,由作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生产副总审批后,到仓库开票领用。
(五)为了预防劳动者在作业环境中中毒、中暑,公司应根据情况为员工发放必要的保健品和防中暑用品。
(六)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期使用。
(七)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仓库必须建立发放台帐,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名称和使用时间,并由使用人本人在领用单上签字。
(八)劳保用品的使用与检查 1、使用要求 (1)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涉酸、涉碱的岗位人员在巡检或操作时,应正确佩戴防护眼罩或放喷溅面罩。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按照要求拴挂牢靠。 (3)倒闸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处理接地故障时应穿绝缘靴,装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前,必须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在验电前应将验电笔在电压等级合适的有电部位试验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
(4)涉毒岗位操作或巡检时,应戴防毒面具;抢险或堵漏时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在使用前应对各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
(5)电焊、气焊人员应戴面罩和护目镜及电焊手套,烟尘大的地方作业,必须佩戴防烟尘的口罩。
2、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试验
(1)安全帽在超过其标明的使用期内时必须及时更换,一般情况下塑料安全帽有效期为产品生产日起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安全帽在每次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查,外观无裂纹,带子、搭扣完好方可使用。
(2)防毒面具各车间必须建立使用和维护制度,防毒面具的正常检查由使用车间负责,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全面维护,每月进行一次称重并应建立定期维护台帐,注明维护时间和项目,维护人员要签名。防毒面具有效使用期满后应及时购置新的面具。
3、经检验不合格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予以报废,报废的安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用品放在一起,更不能使用报废的防护用品。
(九)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口罩、绝缘鞋、劳保鞋、洗衣粉、防护眼镜、风油精、人丹等。
四、检查与考核
公司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环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
五、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