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府办发[2009]88号 【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28 【实施日期】2009.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1 / 3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综合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二)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增加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四)强化国有资本预算决算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 / 3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

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

3 / 3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长府办发[2009]88号【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0.28【实施日期】2009.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4rz86d20617c19373fh7l7tx29ybm00g3w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