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红狮控股办〔2013〕152号
关于高管人员自购车辆补贴报销
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区域公司、子公司:
根据集团《关于加强高管人员自购车辆补贴报销管理的通知》(红狮控股〔2011〕265号),明确规定自购车高管人员补贴标准及报销程序。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予以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集团或子公司享受车贴的自购车辆的高管人员。 二、补贴标准
1、自购车辆发生的过路费、油费按实报销,经备案确认后次月起,凭正式发票每季度报销一次。其他费用自理。
2、自购车辆高管人员另给予固定补贴:
(1)子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人员20000元/年、保险费5500元/年。
(2)子公司总经理助理15000元/年、保险费5000元/年。 (3)子公司班子成员12000元/年、保险费4600元/年。 (4)固定补贴每满半年支付一次。中途岗位调整的,由所在公司按月分段计算,15日前调动、当月补贴由调入子公司发放,15日后调动、当月补贴由调出子公司发放。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报销当月补贴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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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不齐的;
(2)未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租车协议书》(见附件2)的;
(3)未按规定办理保险及车辆、驾驶证年审的; (4)未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卡等提交备案的;
(5)子公司省外高管人员未经同意驾车回家探亲、开会等; (6)酒后驾车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 三、报销程序
1、子公司设立车辆管理员,由财务科科长担任,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购车高管人员享受车贴资格的审核确认; (2)车辆及相关资料的备案登记;
(3)签订《安全责任书》、《租车协议》; (4)报销费用结算并建立台帐。 2、车辆备案:
购车人填写《高管人员车辆备案表》(见附3),并提交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车辆管理员审核确认后,签订《安全责任书》、《租车协议》。
3、费用报销:
购车人填写《高管人员车辆补贴及费用报销申请单》(见附4),经财务科车辆管理员审核,报总经理(或授权副总)审批后支付。
四、安全责任
1、公司给予自购车辆高管人员补贴及费用报销,不改变车辆所属关系。购车人及所属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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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购车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不危险驾车、不违章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3、购车人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秩序,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维护企业形象。
五、其他规定
1、享受车贴的车辆,公司可视工作需要予以调用。 2、子公司省外高管回家探亲、开会等,不得驾车回家,确需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3、子公司安保科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享受车贴车辆进出厂情况,作为费用报销审核依据之一。
4、本规定下发后,新购置日系车辆(如丰田、本田、日产等)不享受车辆补贴。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通知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安全责任书
2、租车协议
3、高管人员购车备案表
4、高管人员车辆补贴及费用报销申请单
二○一三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集团OA公开发布。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3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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