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和开发评审程序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设 计 和 开 发 评 审 程 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产品的研制设计、仿制设讣、改型和改进设讣的设计评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JB1310A-2004 设计评审 GJB9001B-2009质量体系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设计评审
为确定设计达到规定LI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4职责
科技质量部负责系统、分系统级设计评审的组织,系统、分系统、配套设备和部件级 评审意见落实及跟踪管理工作;
设计?所负责配套设备、部件级的组织及评审样机、资料的准备工作。 5程序
设计评审流程图见附录A: 一般要求
5.2.1设计评审是在研制过程决策的关键时刻,全面、系统的检查设计输出是否满足实 际输入的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加速设计成 熟,降低决策风险。设计评审能影响设计?决策,但不代替设计决策,不改变规定的技术 责任制。 5.2.2工厂应根据武器系统研制总要求、协议书、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要求,严格 按照产品研制程序所划分的研制阶段及产品功能级别实行分级、分阶段的设汁评审。必 要时,进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以及计算机软件、 元器件、原材料等专题评审。
5.2.3设汁评审的结论是产品研制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产品研制未按研制汁划规定进 行设计评审或设计评审未通过不允许转入下阶段工作。
5.2.4厂级设计评审系统、分系统由科技质量部组织实施,配套设备、部件级由设计所 组织实施,科技质量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设计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 产品设汁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非直接参与设汁工作的同行专家。合同要求时, 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
5.2.5设计评审作为产品研制程序中的组成部分,应纳入研制计划,从时间、经费、工 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
5.2.6设计评审应有完整的记录,评审结论应形成文件。设计评审的有关文件及评审结 论应及时归档。
5.2.7设计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保护不同意见。评审中确认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建议,应作为待办事项,制定改进计划,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分析处理,实行跟踪管 理;对没有采取措施的问题,应进行分析、论证,在下一阶段评审时用书面文件说明。 合同要求时,应将设汁评审结论和跟踪的结果向顾客或其代表通报。评审的参加者应包 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 持,顾客要求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评审。 6详细要求 设计评审类型
6.1.1按产品研制阶段,设计评审可分为:
a) 方案阶段的设计评审; b)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 c) 定型阶段的设计评审;
6.1.2按产品的功能级别或管理级别,设计评审可分为: a)系统级设计评审; b) 分系统级设计评审; c) 设备或部件级设计评审;
不同级别的设计评审,由于产品特点不同,评审的具体内容也不同。 6.1.3专题设计评审
根据研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组织专题设汁评审。专题设计评审是为了降低风险,对 产品质量、研制进度和经费有重大影响的专业技术进行的评审。如:可靠性、维修性、 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设计评审,系统试验评审,设计复核评审和软 件、标准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