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常见手术操作规范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手术适应征:
1. 股骨颈头下型或粉碎骨折者;
2. 65岁以上老年人股骨颈头下型骨折,或Pauwel角大于70°者; 3.股骨颈骨折经治疗失败,或股骨颈骨折病人不能配合治疗者; 4. 陈旧性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颈已吸收,或股骨头缺血坏死,髓臼及其软骨正常者;
5.股骨颈部良性肿瘤,不宜行刮除植骨者;
6. 恶性肿瘤转移引起股骨颈病理性骨折,为减轻病人痛苦,可施行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禁忌证:
1. 有严重心、肺、肝、肾等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 2.严重糖尿病患者; 3. 有全身感染病灶存在时;
4. 被臼破坏较重,或已有明显退行性变者; 5. 儿童、中青年不应作此手术。 术前准备:
1. 全面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的功能,并做相应治疗; 2. 患肢进行胫骨结节牵引或皮肤牵引1—2周;
3. 手术前一天开始应用抗生素; 4. 术前备皮、洗澡、更换内衣、洗肠等;
5. 摄X线照片检查,了解病变情况及选择与原股骨头相近大小的人
工股骨头;柄的粗细应略小于股骨上端髓腔的内径。
6. 特殊器械:除一般骨科器械外,还应准备人工关节置换手术器械。 (1)人工股骨头;(2)股骨头把持器;(3)股骨头锤入器;(4)股骨
头拔出器;(5)髓腔锤。 7. 麻醉:硬膜外麻。
8. 体位:侧卧,患肢向上,使患髋屈曲45°,以便术中活动肢体。 手术步骤:
1. 采用髋关节后外侧切口,其显露同股骨颈骨折内固定带肌蒂骨瓣
植骨术。显露骼关节囊后壁后,将后关节囊作倒T字或十字形切开,即可显露骨折部。用股骨头拔出器,取出完整的股骨头。同时,用卡尺或两脚规测量股骨头的直径,以选择合适的人工股骨头。再以钢丝线锯或骨刀截除股骨颈残端。
2. 修正股骨颈残端,使其基底部呈斜坡状,向前倾斜150,并保留
股骨矩基础上开始扩髓。
3. 然后,将患肢尽力内旋,用粗细不等的髓腔锤扩大髓腔。 4. 将已选好的人工股骨头,对准方向保持正常股骨的127°颈干角
及
12°-5°前倾角,插入已扩好的做腔内。此时,将四个松质骨块嵌入人工股骨头柄的圆孔内,或用骨粘固剂。然后,用锤徐徐锤
击衔接器尾端,使人工股骨头颈部底面与股骨颈截骨面完全平行,并使股骨矩恰好托住人工股骨头颈部底面的内侧。 5. 用生理盐水冲洗关节腔,将患肢向远侧牵引、外旋,并用手指推
挤人工股骨头,使假体复位。测试屈髋、外展活动,观察有无脱位现象。最后,冲洗创口,彻底止血,间断缝合关节囊和外旋肌群、放置负压吸引管,逐层缝合切口。在皮肤上固定负压吸引管,连接负压吸引器。 术后处理:
1. 术后在两下肢中间置一外展架,皮牵引2周,防止内收、内旋。
2-3天可在床上坐起。2周拆线,拆去牵引,逐渐扶拐离床活动。 2. 继续应用抗生素,连续用l0天。
3. 保持负压吸引通畅,严格无菌操作,当每夭引流量低干5 0ml时,
拔出负压引流管。
四肢骨折钢板或髓内钉内固定术
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固定术 手术指征:
1. 肱骨干开放性骨折,时间较短,清创彻底者;
2.肱骨干骨折,经手法复位失败,或合并血管、神经损伤者; 3.陈旧性肱骨干骨折,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功能障碍者。 术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