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竣工结算程序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 (4)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审定。 (四)投资控制措施与方法
1、事前控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措施:
要求承包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网络计划的工期目标,编制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使用时间进行分解,确定各项目标值,提供监理单位进行投资控制与管理,报业主单位按其计划划拔资金,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制定风险预测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工程投资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制定出防范对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风险分析主要是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部分(如施工合同中有关条款不明确而造成突破造价的漏洞,施工图中的问题易造成工程变更、材料和设备规格不确定等)以及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如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施工图纸不到位,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到位等),从而制定出防范对策,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经其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报告。 (3)锁方案定费用的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以及专业技术措施费用,对于主要技术方案可先进行技术上可行性分析与确认,锁定方案或设定二套方案,再进行全面技术性与经济性的综合分析,防止在技术方案中隐含着发生增大工程造价的漏洞存在。 (4)根据工程投资控制的依据与原则,安排造价工程师根据项目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根据现场的实际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对工程预算进行再次复核与计算,提出差异与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规定时间,将一些影响造价的事宜在核,如有问题,实施前解决。
(5)对于没有市场信息价格的工程材料应约定市场询价的程序规定:先由承包方在材料采购之前提交《工程材料报价清单》,再由承包、监理、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市场询价时应选择三家以上材料供应商,由材料供应商提供《产品报价清单》后,进行货比三家,最后由造价监理工程师出具对比建议,提请业主认可后承包方才可采购
(6)对工程结算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和容易引起工程超概算的潜在因素,事先提出并建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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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承包商签定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例如:基础处理过程中发生费用的计算方法,局部可能会产生技术措施费用的费用原则,以及应设计原因产生的变更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等费用控制与结算原则等。 (7)项目开工后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或合同款前,向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明确合同款及工程款申报的流程和工程量确认规定与流程,包括监理部的工作流程与职责划分。 2、事中控制:
(1)工程量上报与确认
A、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或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协商确定的时间)
B、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或经业主、监理、承包三方协商约定的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
C、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按监理方、业主方、承包方三方协商约定的书面文件执行。
D、对于合同外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部分的工程内容无论是承包方、设计方或者业主方提出,均由承包方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由监理工程师出具资料报送业主审批与确认。经业主确认过的书面资料由监理部下发施工方实施。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处理等),监理方应会同业主方、承包方共同确认如实计量。
E、所有工程计量资料必须为原始签字并加盖红章方为有效,并按月装订成册,否则不予计量。
F、承包方对于合同外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计量,应在分项工程取得工程质量合格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或现场计量成果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经投资监理工程师核定后,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业主协商)。为了避免结算纠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签字栏签署批复意见时,必须按现场确认量计量,但工程结算时,投资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费用定额及其他可执行文件进行复核修正。”(即不能把监理工程师计量过程中签认的工程量作为承包方要求修改施工合同的依据。这点现场工程师要予以注意。合同价及由合同价分解的分部分项量、价,始终是监理投资控制的基本依据。)对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
G、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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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程师的计量
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必须按技术条件和施工图的有关要求、规定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定额规定不能划为已完工程量的,监理工程师不予认定。
承包商在完成形象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且质量合格、各种规定的证、照齐全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计量。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要根据图纸逐一认真核查。计量工作中,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定额、计价办法等,逐一确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合乎标准,是否有重报的现象,确认其工程量的申报是否有效、合格。
A、计算工程量
程量计算必须应用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当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已有预算文件,且工作项目的划分与施工进度计划一致时,可以直接套用施工预算的工程量,不必重新计算。若某些项目有出入,但出入不大时,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某些必要调整。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工程计量单位应与合同规定的定额手册中所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以便计算劳动力、材料和机械数量时直接套用定额,而不必进行换算。
②要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计算工程。列入计算柱基土方工程量时,应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单独基坑开挖、基槽开挖还是大开挖)进行计算。
③应结合施工组织要求,按已划分的施工段分层分段进行计算。 B、计算劳动量和机械台班数
计算劳动量和机械台班数时,应首先确定采用的定额,定额有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可以任选其一。其值可以直接由现行施工定额手册中查出,亦可考虑施工承包单位的实际生产水平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更切合实际。对有些新技术和特殊的施工方法,定额手册中尚未列出的,可参考类似工程项目的定额或通过实测确定。 (3)过程审核、确认及原始资料管理措施
A、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及时将工程量和工作量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对上报的工程量进行实地勘察、计量和确认。
B、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时,应会同承包单位对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量,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计量范围内的工程量予以核实。对验收手续不齐全、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且不能确 认为合格的工程部位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如施工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满足资料要求,不能提供证明是合格工程量的,监理工程师在本月不再进行再次计量,自动延后到下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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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工程款支付申请中包括合同内工作量、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或根据合同约定时间申报)、经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扣除的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支付费用。监理工程师应逐项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D、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安装变更,社会环境影响,突发性气候灾害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承包商据实进行计量。对特定的分项(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总承包商约定。
E、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有效的日常工程管理之中,切实认真做好工程的施工记录,包括天气、部位、特点等,为后续的工程计量与确认保留原始依据;针对隐蔽工程部位,应全过程进行录像,局面点位拍照作为隐蔽资料的一部分。
F、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还应保存好各种资料,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涉及工程索赔的有关施工和监理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单位工、料、机动态记录(文字、照相等)、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等。
G、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工程款支付和使用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值进行动态分析、跟踪统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用《监理通知》或发函的形式与业主和总承包商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建议,以掌握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H、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工程款支付管理台帐;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材料进场与清退台帐;劳动力使用情况;灾害性气候、承包单位自身因素等引起的费用增减记录台帐等,形成投资控制管理台帐。 (4)事中合同支付控制
A、合同支付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国家及省、市颁布的工程费用管理规程和规定、经监理工程师审签的有效设计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
B、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合同文件规定应给予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予工程计量和办理合同支付。
C、监理工程师在签发支付证书时,除核实已完工程量内容的工程款项外,必须根据合同支付约定,审核预付款扣回额度、每次支付工程款的预留额度、质量与安全等保证金预扣以及技术措施费用的扣除、项目过程中已产生的经济处罚等费用,确保按合同要求支付。
D、各类支付:
①预付款支付:监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后,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建设单位格式要求,及时签发相关预付款支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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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程价款支付:工程价款支付属合同履行过程的中期支付。中期支付按月进行,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的支付、 审查与签证,同时对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以确保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用于合同项目工程。
③计日工支付:监理工程师可依照施工合同确定的单价与支付方式,指示施工单位以计日方式完成一些未包括在合同工程报价项目中,在装修施工中又经常出现的特殊的、零星的、或紧急的较少量的变更工程或附加工作。并在指示下达后,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按指示的计日工用工。
④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监理机构根据合同精神,经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证书审核后,可要求承包商出示指定分包商得到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证明时直接签发支付证书;也可以在认定承包商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价款时,从承包商到期工程款项中扣留指定分包商应得到的款项,直接向分包商支付。 (5)工程变更
A、工程变更分类: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B、工程变更提出
①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②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③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④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⑤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大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C、工程变更申报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③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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