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⑤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时,其申报方必须提交图纸与资料。
为使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批和工程承包商能进行合理的施工准备时间,工程变更申报必须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期限前提出。
如出现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限制,但监理机构仍需要求承包商应及时督促补办工程变更的有关申报批准手续。
D、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任何情况下,工程变更必须由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E、工程变更执行
①承包商收到监理机构的工程变更指令后,原则上应予执行;
②如果这种变更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项目或范围时,承包商可提出签订补充协议与合理补偿,或提出拒绝执行的理由;
③如果工程变更超出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应具备的施工手段与能力,或将导致承包商造成额外费用与工期延误,承包商可提出理由,申报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重新审议,或在执行期间提出施工索赔申报。
F、工程变更价格与支付
①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规定执行,除非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执行。
②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可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
③合同报价单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时,经协商确定或由承包商依照合同或重新编制依据后报送审核批准。
3、事后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A、工程竣工后,经业主、监理、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向项目监理部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
B、按图核实工程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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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控制流程,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投资有关数据、资料以及台帐等,及时组织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D、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核结论,签发竣工支付证书。 (2)事后合同支付控制 A、工程完工支付
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之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监理机构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编报工程完工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同时,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对完工支付报告(或报表)的审核,及时组织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价款并签发支付证书。
B、保留金支付
①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把已签发移交工程项目相应保留金的一半(或合同规定的份额)付给承包商,并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
②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把与所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相应工程项目的另一半保留金付给施工单位,并签发支付证书。对于个别项目,若尚存在部分剩余工程款或缺陷需要处理,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扣留与工程处理费用相应的保留金余款的支付签证,直至该部分处理工程或工作最终完成。 (3)合同索赔处理
A、外部干扰、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因素,都是导致合同索赔发生的重要原因; B、监理机构要求监理工程师认真掌握和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努力促使各方提高合同意识、认真履行合同,及时做好协调,协助合同双方做好预控和预防索赔管理,努力消除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的因素,促使施工顺利进行;
C、监理机构不接受未按合同明示或隐含规定的索赔程序与时限提起的索赔要求,也可以通过对合同索赔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D、施工索赔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 E、监理机构拒绝承包商因下列原因导致的索赔要求: ①违背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意愿的条件与要求;
②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未努力、未及时采用有效的补救和减轻损失的措施,导致索赔事态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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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于非合同关键路线工程项目的施工延误,或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已决定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赶工措施追回被延误的工期,并决定给与经济补偿的,不受理其工期延期索赔申报;
④其他为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的,属于承包商责任与风险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
分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向承包商提出,其中属于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与风险而导致索赔事项发生的,应通过承包商按合同文件规定向监理机构提出,因承包商责任或风险而向分包商(包括与其签定供应合同的供货商)支付的赔偿费用与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F、施工索赔授理
接受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后,监理机构立即进行施工索赔的准备工作,并在接受和仔细审阅承包商的索赔报告书后,及时进行下列工作:
①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施工索赔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
对申报的索赔支付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在对索赔的费用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提出赔偿初步意见。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比其它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更具有它的特殊性,如前期设计影响大,参建单位和临时施工人员多而参差不齐,露天作业较多、高空作业受固定构筑物围护较少、立体交叉作业频繁,施工面广、流动性强、条件复杂,体力劳动重等,是危险性较大、事故容易发生的项目。
安全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的首要条件,我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的安环管理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一) 项目安全目标
工程建设期间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二)建立管控体系
1、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形成实施、检查、监督环节,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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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提交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网络体系,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体系文件中,必须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分包队伍、零时进场队伍的管理机构、安全职责,并纳入到体系中。
总包单位应定期自检,并监督检查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3、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安全监理细则。
施工监理在实施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应及时指出有些工程施工项目部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管理层、操作层脱节,劳务合作单位人员素质不高,工序操作不熟练等现象,对工程安全从管理、实施存在不可低估的隐患,及时狠抓落实。
4、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要求以及规定。在项目开工前,提供建设单位内部的安环管理要求,供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结合项目情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各类安全管理文件或方案及时进行审核与确认。 (三)建立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
在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为降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事故损失,总分包单位均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炼。
应急预案及演炼计划应当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提出,由监理单位进行初审,建设单位认可。在编制该方案与计划时,应当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然后对现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演炼计划。
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包括应急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保障系统等,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保证应急设备、物资到位。
制定主要预案应包括: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机械设备应急预案;射线事故应急预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按照4M1E(人、机、料、法、环)的方法,分析产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对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 (四)监理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与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及时、定期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与汇报。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定期与施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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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专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与处理,共同协助HSE监理工程师完成专业范围内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员根据总监及专监安排的工作面,检查现场涉及安全的工作面,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
5、HSE工程师作为项目部的主要安全责任人,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写安全监理日志;负责落实各项现场的安全管控工作,汇集各类信息与问题向监理部人员进行传达、沟通与落实,针对各专业工作交叉的部位,应由HSE工程师重点传达与把关。
组织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培训与考试,规范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与流程。
6、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2)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安全管理。 (5)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检查施工场地的“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等)、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灾害性防范措施的落实。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 (9)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0)参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监理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1、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的职责、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力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2、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费用。 3、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管理体系,安全监理细则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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