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4.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
5.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6.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7.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8.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距地面3.0m高处设置。
9.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
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有明显标志。
封闭楼梯间
1.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外窗排烟,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2.建筑设计中为方便通行,常把首层的楼梯间敞开在大厅中。此时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3.除楼梯间门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及管道井、电缆井的门或检查口。
4.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以及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除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2.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前室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室外楼梯间
室外楼梯作为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门开启时,不得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高处设置。
剪刀楼梯间
1.剪刀楼梯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烟能力,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并分别设置前室。
2.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的功能,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
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3.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前室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0m2;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2.0m2,且短边不小于2.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