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信息管理部要及时将未能处理或无人处理的信息上报给总监办或分管领导处理。
5)没有保留使用价值的信息,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可以消除,并作好登录。 6.5.4.档案资料的保管
1)档案是信息文字化后的保存,要求分类保存并列明事件、题目、来源、概要、经办人、结果或其它基本情况。
2)施工技术方案、经济档案、合同档案等工程重要资料是信息管理部的管理重点。
3)涉及国家机密或工程建设各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保管工作由专人负责,信息管理部门应制订保密管理细则,防止机密泄露,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
4)信息管理部门应按照当地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承包商整理报送竣工技术资料。
5)信息管理部门有义务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信息咨询。 6)工程结束后,信息的保管与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5.5.档案管理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都有大量的函件往来,这些函件大都与工程的质量、进度及费用有关。妥善保存这些函件,对解决延期索赔或合同纠纷十分有用。
一切往来的函件均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档案通常分为:行政档案、财务档案和技术档案。 1)行政档案
A.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来往的函件;
B.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会议记录;
C.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来往的函件;
D.监理工程师内部来往的函件,请示报告,报告的批复; E.监理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 F.监理工程月报。 2)财务(支付)档案
A.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费用; B.承包人提出的计日工计划以及批准计日工计划和单价; C.承包人提出的价格调整申请以及批准的价格调整指数; D.额外或紧急工程的费用计算; E.设计变更批准的费用计算; F.各类支付证明; G.保险单及付款收据; H.其他的费用支付证明; I.工程进度报表。 3)技术档案 A.开工及停工指令; B.额外或紧急工程图纸; C.变更设计图纸; D.现场指令; E.检查记录; F.验收记录;
G.试验记录; H.施工图纸; I.竣工图纸。
6.6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理
(一)每位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时刻不忘对安全检查监督,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求承包人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尤其是高边坡砌筑时和挖孔桩施工时更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得贸然开工。
(三)要求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控制施工增、噪音、交通等影响的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安全监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生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
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五)安全监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8.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8.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8.3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9.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9.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9.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9.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9.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9.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9.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6.7.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是在一个工作系统内,通过信息交换、会议沟通、函件往来、感情联络、研究讨论等方式,消除系统内机构运行中产生的矛盾、问题、障碍,确保系统内各个组织机构能够正常动作的手段。这些问题可能发生在系统内部,也可能发生在系统周边。工程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在系统内存在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商以及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这些单位或组织从不的角度、不同的位置为本工程的建设发挥作用。作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是确保本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根本保证。由于涉及的单位众多,其协调任务繁重,它将成为总监理工程师最重要和难度最大的日常工作之一。为了帮助了解各种关系,编制如下系统工作关系图: 图7-1系统工作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