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试题 5
法律逻辑案例分析 案例一:河滩少女腐尸案的逻辑分析 [案情简介]: 4月4日凌晨,广东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林寨河滩发现一具腐尸。刑侦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并进行了检查。死者是一少女,十五六岁,左脚穿一只“三七”中筒式女黑色雨鞋,右脚的鞋已无踪影。颈部勒着一条白色的棉纱带子,带子陷入肌肉0.5厘米,皮下有因窒息留下的瘀血。经过仔细检查,刑侦人员发现,勒在死者脖颈上的那条白棉纱带子的结的打法很特别,绕着的第一圈是在颈部正面下颌处打一个死结,再绕第二圈,仍在原来位置打着一个紧实的活结。这样打的第二个结绝不可能是死者自己打的。于是认定该案死者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要侦破该案,首先得查清死者是谁。刑侦人员一一查对失踪人员登记档案,发现死者的年龄、体貌特征、衣着等与登记在案的十五岁失踪少女麦××的情况完全吻合,经麦××的父母当场辨认,确定死者就是1月30日失踪的少女麦××。 法医的尸检报告表明,死者胃里残存着明显可辨的芹菜叶、番薯片和胡萝卜等食物。据麦××的父母回忆,女孩失踪的1月30日下午六点半的晚餐吃的正是这几样东西。且从食物消化程度判断,被害时间是在晚饭后两小时左右。即1月30日晚上八点至九点。 经法医解剖证实,死者已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由此推断本案是一桩奸情杀人案。 接下来,刑侦人员要推断本案的作案者是谁、何处是第
一现场、作案者的作案动机及作案手段是什么等案情。 调查得知,4月3日下午,那里下过一场暴雨,雨量多达49.5毫米,导致西江河水骤涨。刑侦人员结合各种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尸体发现之处不是作案的原始现场,尸体可能是随着洪水从上游即距离此地四十多公里的县城附近冲漂下来的。尸体上没有掩埋留下的痕迹,说明尸体不是掩埋以后被水冲下来的。尸体这么长时间未被路人发现,说明藏尸的地方一定是一个难以被路人所察觉而汇聚的雨水又能冲刷到的隐秘之处。 于是,刑侦人员溯河而上,在沿途40公里的河道两旁查访。在离县城2公里的铁潭村走访时,有位村民告诉刑侦人员,他在4月3日黄昏时曾看见一具尸体顺流而下,冲入西江。县畜牧局一位职工也报告说,他曾在铁潭村旁引水发电的水沟的淤泥中,挖出了一只“三七”中筒式黑色右脚雨鞋。经对照,和尸体左脚上所穿的雨鞋属同一双鞋。种种迹象表明,行凶现场很可能就在铁潭村一带。 刑侦人员在铁潭村一带展开仔细检查,一双双鹰隼似的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他们发现,离河不远处有一条废弃的公路,离发现雨鞋一百多米的地方,有一道水泥砌的陡坡,把水沟同公路涵洞连接起来。 这个附近唯一的公路涵洞,引起了刑侦人员的密切注意。该涵洞长 14米,高 1.1米,宽80厘米。临沟这边因为是陡坡,从沟边往上看,无法望清洞内。傍山那边,是口字形的水平入水井,要跳下一米多深才能钻入涵洞。两边洞口都不容易看清洞里的情况。而且,下暴雨时,山上的洪水冲入涵洞,完全可以将洞里的东西顺陡坡冲入水沟,然后再泻入西江。如果被害者的尸体放在涵洞里,就既不会被人发觉,暴雨
时又很容易被大水冲入江中。显然,这个涵洞就是杀人藏尸的第一现场。 虽然这个涵洞是杀人藏尸的第一现场。可不幸的是,这里的一切痕迹都已被洪水冲刷得荡然无存,第一现场被彻底破坏了。破案陷入了困境。 难道这个案子真的就无法破了吗?不,虽然第一现场被破坏,但死者脖子上还留有一条白棉纱带子,突破口可以从这里打开。于是,刑侦人员围绕这条白棉纱带子作起了文章。 这条白棉纱带子的一端,有个杯口大小的空圈。显然,它对勒死被害者不起作用。那么它是干什么用的?经多方面验证,表明它是绑在手电筒上的带圈。 如果白棉纱带子上的小空圈是绑在手电筒上的带圈,表明凶手没有预先准备凶器,而是临时起意,慌乱之中用手电筒上的带圈勒死被害人,可见该案不是蓄谋杀人。 那么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呢?联想到死者已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法医的验尸报告还表明,死者的内脏出现了药物反应和子宫痉挛等堕胎迹象,作案者的第一动机可能是堕胎,由于堕胎不成,在被害人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凶手才起杀心。那么只要找到与被害人有不正当性关系的人就会找到杀害麦××的凶手。 经过多方摸排和调查,最后锁定被害少女的邻居曾××有重大作案嫌疑。刑侦人员运用侦查策略,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将曾××缉拿归案。曾××到案后对杀害麦××的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的作案现场和作案过程,完全与刑侦人员的推断一致。最后交代的作案工具即勒入死者脖颈的那条白棉纱带子果然是手电筒的带圈,这条带圈成了该案的关键证据。由于刑侦人员在整个破案过程中,对该案唯一的现场物证手电筒带以及带子的结法一直保密,没有向外界透露过任何信息,因
而成为证实该案主要犯罪事实的铁证。不仅曾××的交代与物证的情况完全相符,而且,作为杀人凶器的留在死者身上的手电筒带与曾××家留下来的另一节带子正好是同一种带子,经过比对,两节带子的接口处完全吻合。这就充分证明了曾××的罪行交代完全属实。 [逻辑分析]: 本案成功告破,固然有赖于刑侦人员丰富的侦查经验,但与经验相比,办案者环环相扣的逻辑推理更是功不可没。我们想通过对办案者逻辑推理的再现来重演破案全过程。 首先,要确定案情必须先弄清死者是谁。 刑侦人员对林寨河滩发现的一具已高度腐烂的女尸,凭借法医检验和家属辨认,认定为1月30日失踪的麦××。其具体推理过程可分析如下: (1)已登记失踪的某少女的年龄为15岁、穿着服装(上衣、裤子、鞋袜及内衣)具有m特征、叫麦××、于1月30日失踪, 林寨河滩发现的女尸年龄15岁左右、穿着服装(上衣、裤子、鞋袜及内衣)具有m特征, 所以,林寨河滩发现的女尸为1月30日失踪的麦××。 这是类比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其推理形式为: A事物具有a、b、c、d属性, B事物具有a、b、c属性, 所以B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其结论并不必然可靠。但是在侦查破案中类比推理却很有用。它不仅可以为下一步的侦查行动提供线索,而且随着类比属性的增加和越来越接近于事物的本质,其结论的可靠性也会有所提高。 就本案而言,由于已高度腐烂的女尸与已失踪的15岁少女麦××的特征相同,因而可以马上通知失踪少女麦××的父母前来辨认。由于父母对自己女儿失踪那天所穿的全身服装及细节很熟悉,而不是仅凭模糊不清的面
部特征加以辨认,故辨认的准确性相当高。再加上尸体解剖表明胃部还有尚未消化掉的芹菜叶、番薯片和胡萝卜等食物,与麦××的父母所称1月30日失踪前的晚饭所吃食物完全吻合,这就使“林寨河滩发现的女尸就是1月30日失踪的麦××”这一结论具有令人信服的可靠性。 其次,要确定死者是不是自杀。若是自杀,该案就不需要进一步侦查;若不是自杀而是他杀的话,该案就需要通过侦查,找出杀人者即犯罪嫌疑人,使其认罪伏法。 为了确定死亡的性质,刑侦人员仔细检查了勒入死者脖颈的那条白棉纱带子。这条白棉纱带子绑得很特别:绕着的第一圈是在颈部正面下颌处打一个死结,再绕第二圈,仍在原来位置打着一个紧实的活结。刑侦人员用同样的带子在自己脖子上作了试验。绕完第一圈,打第一个紧结还勉强可以,再绕第二圈,就会失去控制自己的能力,说明打第二个紧结是不可能的。进而确定,该案不是自杀而是他杀。这里刑侦人员运用了两个必然性推理: (2)如果死者是自杀,她就不可能在脖子上打两个紧实的结;该死者脖子上打了两个紧实的结,所以,该死者不是自杀。 (3)死者要么是他杀而死,要么是自杀而死;死者不是自杀而死;所以,死者是他杀而死。 上面的推理(2)属于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其形式为: 如果p,那么非q;q,所以,非p。 该推理前提真实、形式正确,所以结论是必真的。 上面的推理(3)属于不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其形式为: 要么p,要么q;非q,所以,p。 该选言推理的选言前提虽然没有穷尽所有可能,但在本案所交代的死亡背景中实际上只有这两种可能,故该推理的前提是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