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20003 0 0 1
单位 (子单位 )工程名称
项目施工(三标段)
分部 (子分部 )工程名称
智能建筑
分项工程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
系统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交底人
交底内容:
一、 施工准备
1.1
接受交底人数 4 人 作业班组 电工班
熟悉图纸,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
产临时设施。
1.2 1.2.1 1.2.2
主要设备材料:
主要设备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的有关内容。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中心控制设备; 消防备用电源;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各类模块(中继器) ; 1.2.3
一般常用的材料:
集中报警控制设备;
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 声光显示报警器;
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 消防广播设备。
;
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 ;
电线、电缆、金属软管、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
1.3
主要机具:
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高凳、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对
讲电话、步话机、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1.4
劳动力配备:
作到保工期、 保质量、 保安全, 配备的施工员、
根据工程工期要求,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
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1.5
求。
二、 施工工艺 2.1 工艺流程:
钢管内导线敷设 →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 2.2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要求:
组织施工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交底和培训,使每个操作者应熟知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的要
→ 调试 → 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2.2.1 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资料员签章: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版权所有不准翻印 )
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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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V ,
2.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
最好选用 500V ,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2.2.3 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
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
2.2.4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40%。
1mm2;线
2.2.5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2.2.6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糟的同一槽孔内。
2.2.7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
内。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2.2.8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 +”线为红色, “ -”线应为蓝
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2.2.9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2.2.10 在管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 净,管口带上护口。
2.2.11 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
50mm2 以下时,长度每超过 30m 应在接线盒。
2.2.12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 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
2.2.12.1
塑料导线
4mm2 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 12mm 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
12mm 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 2.2.12.2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
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
2.3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5~7 圈后
2.3.1 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 对型号、 数量、规格、品种、 外观等进行检查,
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
2.3.2 点型火灾探测器、气体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层
θ >30° A(m ) 80 120 100 30 40
2
2.3.2.1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要求,见表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感烟探测器
6-3。
表 6-3
A 和保护半径 R 度 θ
火灾探测 器的种类
地面面积
S (m ) S≤80
2
房间高度
h (m) h≤12 6 S≤30 S>30 h≤ 8 h≤ 8 2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θ≤15° A(m ) 80 80 60 30 20 R(m) 6.7 6.7 5.8 4.4 3.6 顶 坡 15°<θ≤30° A(m ) 2R(m) 7.2 8.0 7.2 4.9 4.9 R(m) 8.0 9.9 9.0 5.5 6.3 80 100 80 30 30 感温探测器 2.3.2.2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规定的范围, 并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A 和保护半径 R 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资料员签章: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版权所有不准翻印 ) 技术交底记录 20003 0 0 3 2.3.2.3 响。 b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 200mm ~ 600mm 时,应按规定来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2.3.2.4 6-5 的规定。 2.3.2.5 2.3.2.6 2.3.2.7 见图 6-7。 2.3.2.8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 ,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 在顶棚匕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 a 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 200mm 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 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 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距离应符合表 6-5 的规定。锯齿型屋顶 和坡度大于 15°的人字型屋顶, 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 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表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 房间被书架、 设备或隔断等分隔, 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 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时,则每个 0.5m。 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 于 0.5m。(是指在距离探测器中心半径为 探测器的 0.5m 范围内的孔洞用非燃烧材料填实,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 或采取类似的挡风措施) 。 表 6-5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 (或屋顶 ) 的距离 d (mm) 安装高度 顶棚 (或屋顶 ) 坡度 θ θ ≤15° 最 小 30 70 100 150 最 大 200 250 300 350 15° < θ≤ 30° 最 小 200 250 300 350 h θ >30° (m) h≤6 6< h≤ 8 最 大 300 400 500 600 最 小 300 400 500 600 最 大 500 600 700 800 8< h≤ 10 10< h≤12 2.3.2.9 在宽度小于 3m 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 过 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2.3.2.10 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a 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 b 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 c 不便于使用、维修的场所 2.3.2.11 2.3.2.12 其它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应按设计和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 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 0.15m 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 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2.3.2.13 2.3.2.14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 2.3.2.15 2.3.2.16 措施。 资料员签章: 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 “ - ”线应为兰色,其余线 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 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版权所有不准翻印 ) 技术交底记录 20003 0 0 4 距地高度 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2.3.3.2 2.3.3.3 2.3.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 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 0.10m 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2.3.4.1 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 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2.3.4.2 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 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2.3.4.3 2.3.4.4 志和线号。 2.3.5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 2.3.5.1 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火灾报警器一般应设置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警卫室及其它规定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 2.3.5.2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b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 c 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2.3.5.3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1.5m ,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 注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m。 2.3.5.4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0.05~ 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 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 b 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 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 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2.3.5.5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0M Ω ,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b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c 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 2.3.6 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PE 线上。 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 资料员签章: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版权所有不准翻印 ) 技术交底记录 20003 0 0 5 调试要求 2.4 2.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 2.4.2 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竣工报告。 2.4.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2.4.4 2.4.4.1 2.4.4.2 2.4.4.3 2.4.5 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 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发现错线、 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 排除故障。 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 验合格, 进行系统调试, 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 要求。 2.4.6 2.4.7 消音、复位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 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 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 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 2.4.8 后可投入运行。 2.4.9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 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 动作无误 2.4.10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 120h ,写出 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 2.5 系统验收程序 2.5.1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 2.5.2 预检全部合格后,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应请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无误后办理竣工验收单。 2.5.3 2.5.4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请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由该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交底内容: 2.5.5 消防工程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复验和对消防设备功能抽验,全部合格后,发给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 ,建设单位可投入使用,进入系统的运行阶段。 五、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及有关规定” ,它是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条件。 资料员签章: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版权所有不准翻印 ) 技术交底记录 20003 0 0 6 加强进厂设备、材料的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本工艺的要求,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导线应按工艺和规范要求进行颜色选择和安装,探测器的“ 5.2 5.3. +”线为红色, “ -”线为兰色,其 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技术负责: 项目经理: 资料员签章: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版权所有不准翻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