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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共青团辽宁省委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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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共青团辽宁省委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辽宁省教育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开展2011-2012年度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评选的对象为2012年7月前在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学生(含本、专科生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辽宁省三好学生的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

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辽宁省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是:担任学生干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辽宁省先进班集体的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推荐名额

各校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分别按在籍学生人数的2 ‰ 和1 ‰ 比例确定。推荐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在籍学生人数确定,30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1个,3000-6000人的学校推荐2个,6000-10000人的学校推荐3 个,10000-15000人的学校推荐4个,150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5个。独立学院按照上述比例单独进行推荐。在籍学生人数以辽宁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在全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评选表彰20名辽宁省三好学生标兵、10名辽宁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20个先进班集体标兵。个人标兵和集体标兵,除分别具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还必须在某一或几个方面有突出成绩,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各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可在本校推荐的名额内,分别确定一名三好学生、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和一个先进班集体作为标兵进行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学校按照本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的规定,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校的推荐人选,经校党委审核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组织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2),签署学校党委意见,报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2.审核确定。省教育厅、团省委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预选名单,在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上公示。根据专家评选结果和公示情况,省教育厅、团省委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五、报送材料

各高校要按照要求组织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推荐个人、集体的相关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三份);作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的个人和作为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的班级还需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于6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

作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所有文字材料,学校统一报送电子文档,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推荐学校名称。

事迹材料要突出特点,选取最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几个侧面,避免面面俱到、言之无物;要做到生动朴实,真实感人,力戒空话、套话;采取通讯或特写体裁,标题恰当,主题鲜明,结构紧凑,深刻感人。事迹材料末尾要标明撰稿者和审稿者姓名。一律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宋字,正文用5号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5号黑体字。

联系电话:024-86896417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电子信箱:lnjytsz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2.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辽宁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二 〇 一 二 年 五 月 二十 二 日

辽宁省教育厅 共青团辽宁省委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省内各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辽宁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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