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本题共20分)
1.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存在其中,但形式上又不具备最高法院效力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文件。或者说宪法性法律的内容涉及国家根本问题的某一方面,但又没有成文宪法形式要件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性法律主要是涉及国家组织、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标志等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组织法、选举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等。
2.宪法适用
宪法适用是法的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定国家机关对宪法的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其前提是宪法得不到遵守和贯彻。就法的一般理论而言,宪法适用是与遵守宪法的禁止性规定(禁令等)和行使宪法规定权利、履行宪法规定义务并列的一种宪法实现的途径。只有当宪法的禁止性规定得不到遵守和对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分歧以及违背宪法得禁止性规定和不履行宪法设定的义务而承担宪法上的责任得不到落实时,才涉及到宪法适用问题。将宪法的适用简单理解为对宪法的遵守,或不承认宪法具有适用性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宪法适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专门工作。
3.宗教信仰自由
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个人的权利,信与不信宗教由公民个人选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所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本题共40分)
1.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随着二战以来发展迅速的全球化趋势,特别是经济的一体化,对宪法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表现为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对国际法的直接承认和接受。国际法是国家间关系的准则,各国近代宪法基于国家主权观念对国际法往往采取较为保留的态度。现代以来的宪法对国际法有了明显改变,一般采取直接接受的态度。
第二,对国家主权有条件的限制。随着战后传统主权观念的变化,并基于国际合作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都通过宪法对国家主权作了有条件的限制。
第三,人权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领域,围绕人权签署了许多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许多国家都加入国际人权公约,体现了在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的国际化趋势。第四,从宪法国际化趋势的方式上看,过去主要通过政治手段,如战后对战败国家进行强制性的改造,使其直接接受国际化。现在则主要是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由国家采取有关措施来顺应国际化的趋势。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有哪些主要特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国两制”。既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主体部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这一前提下,为解决香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在政治制度上香港没有采纳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而是采取不同的政治制度。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司法独立。
第二,高度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但它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第三,当地人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即所谓“港人治港”。
3.简答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提案。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在我国修改宪法的实践中,通常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首先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案,然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受,再向全国人大提出正式的宪法修正案草稿。
第二,公告。我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公告程序,但现行宪法通过以后的历次宪法修改,均公布了宪法修正案草案。
第三,议决。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
第四,公布。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在实践中,一般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我国没有规定宪法修正案的生效时间,从实践看,绝大多数情况下自宪法修正案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时自宪法修正案公布一段时间后生效。
4.简析宪法的结构及其要素。
从宪法渊源形式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宪法体系;从成文宪法典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一国宪法典各组成部分的外部排列和内部组合,包括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两个方面。
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构筑宪法体系的要素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和宪法解释等等。当今世界主要有成文宪法体系和不成文宪法体系两种宪法体系。成文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是以成文宪法典为主体,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等为补充的结构体系。其中宪法典规定的一国的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成文宪法体系的轴心。而不成文宪法体系则指一国宪法是由一系列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等组成的结构体系,没有形成核心层。
宪法典的形式结构是指构筑一国成文宪法典各个要素的外部组合,具体包括宪法典的体例和宪法典的格式两个方面。宪法典的体例是指构筑宪法典的全部条文,划分为大小不同、层次各异的部分,分别由相应的文字符号排列而成的形式结构。宪法典的格式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布局。
宪法典的内容结构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内容,由于调整对象的性质和调整方式的不同,因而划分为若干部分,并由此形成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本题共40分)
1.试论国际人权公约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1997年10月27日和1998年10月5日,我闷政府先后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两国际人权公约的加入和批准生效,意味着我国政府对公约中人权条款的认可,并使之产生国内法的效力,作为我国政府保障人权的法律依据。
和我国现行宪法中的人权规定即公民基本权利相比较,国际人权两公约规定的人权较为广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人权上要有:自决权;工作权;享受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