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
代农业的意见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合政办[2015]12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0 【实施日期】2015.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
(合政办〔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鼓励和引导工商等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有效提高农业现代化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到2020年, 1 / 2
力争全市新增农业投资超过500亿元,培育一批农业领军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
二、重点领域
(一)现代种业。鼓励投资发展粮油、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油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种子种苗产业。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现代种业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种业企业,构建商业化的育种体系。鼓励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建立本地种子生产基地。通过整合种业资源,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
(二)农业特色产业。积极支持承包土地经营权向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大力发展优质粮油、果蔬、茶叶、畜禽、水产、花卉等适合规模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投资主体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主平台,投资发展规模养殖、设施栽培等资本、技术密集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专业化、标准化、生态化农业生产基地。引导社会投资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开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合理分工、利益共享。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创建农产品加工园区,延长农业生产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和带动力强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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