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由招标小组、现场监督人员对竞争性谈判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十)招标会当场宣布本项目招标采购成交候选结果。 (十一)由本项目招标会主持人宣布招标会议结束。 七、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定次日起计算。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采购机构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制发《成交通知书》。
(三)若公示期内收到书面质疑,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八、合同签订及备案
(一)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完善本项目手续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
(二)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肆份(院办壹份、财务科壹份、审计科壹份、保卫科壹份),成交人贰份。
九、其他
(一)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本项目公示期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未在项目公示期内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则参加投标活动之后,不能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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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投 标 文 件
部 分 内 容 格 式 及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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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我方收到贵方制发的《中央空调系统检测服务》【TY(竞)2018—001】竞争性谈判文件,经研究决定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报价活动,并承诺同意和自觉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1.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内容要求,对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投标报价以我方填制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2.我方完全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愿意自行承担我方在参与投标报价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要求,如存在未响应或虚假响应,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中央空调系统检测项目正常运行,保证满足竞争性谈判项目质量各项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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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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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公司的 (姓名+电话)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央空调系统检测服务》【TY(竞)2018—001】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确认。
授权代理人无再委托权,特此授权。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