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技术文件和图纸
2.1 投标方随投标文件所附图纸及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外形图、布置图。 (2)零件及材料清单表。 (3)供应图纸文件目录。
(4)无病毒电子版投标书1套(光盘)。 (5)设备规范表、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
附录4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会在合同生效后按需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会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会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保证检验的结果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会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会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
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将复印件交需方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要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需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会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会与需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3 监造内容
表10 监造项目表
序号 1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导体筒卷圆 监造内容 检查卷圆后尺寸 监造方式 R √ √ √ W H 备注 √ 2 导体转子组件动平衡 在旋转状态下进行动平衡校验 3 永磁转子组件动平衡 在旋转状态下进行动平衡校验 4 验收试验 设备跑合试验 3.4 投标方配合监造的义务
3.4.1 投标方会配合招标方监造,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 投标方会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交通和生活方便。
3.4.3 投标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会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会提供方便。
3.4.5 投标方在见证后会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
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
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
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投标方商议,由招标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的人员
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主持(暂定福建电科院),招、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会按本附件4.7
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 材料试验
材料根据标准试验,投标方负责提供招标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5.2 工厂试验
投标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并在对设备的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检验。且将检验报告书提交招标方。
4.5.3 现场试验
a、招标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按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验收试验。 b、进行验收试验时,投标方会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装设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会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应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