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4 发现6kv及以上电气设备问题,及时通知总调及电气车间安排处理。 3.1.7 设备管理部用电管理组负责N34P、N57P配电室电气设备的管理、巡检、维护,检修属电气车间;负责公司对外转供电用户电气设备的监管,各产权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检修。
3.2 电气设备的检修、改造、更新及报废
3.2.1 电气设备的修理、改造、更新及报废除根据相关规定外,还要依据运行周期、技术状况、检测试验数据及化工生产的情况来作安排。相关管理、使用单位申报计划,由设备管理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2.2 在电气设备的改造、更新时,要做到对安全性能较差、能耗较高、效率低的淘汰电气产品优先更新、改造,并积极采用可靠、先进、节能的新技术及新产品。
3.2.3 对主要电气设备的修理、改造、更新,均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择使用安全、经济合理、性能优良的最佳方案。 3.3 电气设备的完好指标
3.3.1 高压电气设备完好率应大于98%。 3.3.2 低压电气设备完好率应大于95%。 3.3.3 变配电所优等率应大于85%。
3.3.4 电气线路优等率:高压电气线路大于95%;低压电气线路应大于90%。 3.4 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4.1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凡是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和严格执行电气管理的各项规程及规章制度。
3.4.2 电气设备在日常管理的工作中,认真做好如下记录: 3.4.2.1 变配电所值班运行记录; 3.4.2.2 交接班记录;
3.4.2.3 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巡回检查记录; 3.4.2.4 维护保养记录; 3.4.2.5 指示命令记录; 3.4.2.6 工作票登记记录; 3.4.2.7 操作票登记记录;
3.4.2.8 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异常、缺陷、事故记录; 3.4.2.9 电气设备的检修与试验记录; 3.4.2.10 备用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记录。
3.4.3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4.4 电气倒闸操作,必须使用票证制度。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调度命令制定倒电操作票,并经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后,按相关规定检查操作。 3.4.5 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
3.4.6 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不允许长期超负荷运行,要严格执行电气运行规程。 3.4.7 定期组织电气设备的全面检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5 电气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学习
3.5.1 电气设备的管理、维修、试验及运行值班等人员除要掌握本专业岗位的技术知识外,还应了解、熟悉电气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电气各种规程。 3.5.2 电气设备管理作业人员要经常学习各种新知识、了解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3.5.3 电气设备管理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5.4 电气车间要制定设备事故预案,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电气设备达到安全、可靠、长周期无事故运行。 3.6 电气与检修作业区分工
3.6.1 5.5KW及以下电机检修时的拆除、搬运由电气车间负责完成,并负责把电机送到安装所在位置旁的地面(包括楼面)。电机复位、安装由所在作业区负责完成。
3.6.2 5.5KW以上电机的拆除及安装由作业区负责,并负责把电机移至电机安装处一楼地面交给电气车间,电气车间检修好后送至电机安装处一楼地面,交给所在作业区进行安装。电机的拆接电线由电气车间负责。
3.6.3 立式或吸盘式(电机与机械设备外壳相连)电机的拆除、安装均由所在作业区负责,交接地点按3.6.1及3.6.2条执行。
3.6.4 电机轴上的联轴器(靠背轮)由电气车间负责装配,其余装配找正部分由
所在作业区负责。
3.6.5 轴瓦式电机的轴承部分检修、主轴找正由所在作业区负责,电机其余部分检修由电气车间负责(包括测量电机气隙)。
3.6.6 行车、卷扬机、电动葫芦等设备的抱闸、限位重锤调整及检修由所在作业区负责。抱闸线卷及限位开关检修由电气车间负责。 3.7 电气与仪表分工
3.7.1 UPS的分工原则,在电气配电室的由电气负责,在仪表控制室的由仪表负责,不能确定安装位置属地的由电气负责。对于20KVA及以上的不论安装位置如何均由电气负责。
3.7.2 可编程控制器PLC分工,以设计图纸(或备料清单)所在专业为准。设计图纸不明确的以PLC所安装柜分工,在电气配电柜上由电气负责;在仪表控制柜上由仪表负责。如电气、仪表都在一个柜上控制的,按控制点分工,100点以上由仪表负责,100点以下的由电气、仪表专业所用控制点数量多的单位来负责。
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提高公司仪表设备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平稳、长周期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仪表设备管理。 2 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职责
2.1.1 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仪表管理的各项决定和各种规章制度。
2.1.2 仪表的技术管理,包括仪表选型、使用、维修、更新、改造、迁移、报废
管理。
2.1.3 组织审核、落实仪表设备的年、月检修计划,系统停车大修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2.1.4 审核仪表设备更新、零购计划,控制使用维修费用及设备更新费用。 2.1.5 组织建立和检查主要仪表设备的技术档案和变更记录,学习和推广设备自动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2.1.6 组织仪表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验收、修旧利废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2.1.7 定期组织仪表设备的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上的缺陷和隐患。 2.1.8 组织协助对仪表技术力量的培训。
2.1.9 组织与外单位的业务联系,协调外单位与公司内的仪表维修、安装、调试,对外业务的费用结算。 2.2 生产单位职责
2.2.1 现场和控制室仪表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保持仪表的完整与清洁。 2.2.2 在线仪表不得人为损坏和私自开启、停用。 2.2.3 发现仪表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报告。
2.2.4 对于重要的工艺参数、安全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应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修改。 2.3 电仪分厂仪表车间职责
2.3.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仪表管理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
2.3.2 做好仪表设备管理基础工作,搜集、整理、保管各种原始记录和图纸,建立主要仪表设备的技术档案及台帐,并做到及时更新,保证资料的准确性。 2.3.3 公司内仪表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仪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3.4 定期对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2.3.4 编制仪表设备的月、年检修计划、系统停车大修计划等。 2.3.5 按规定上报各种管理报表。 3 管理程序
3.1 投运装置的仪表设备
3.1.1 仪表车间负责在用装置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如需更新、报废仪表,由仪表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设备管理部审核,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1.2 生产单位需增加仪表,应提出申请,仪表车间选型,经设备管理部审核,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3.1.3 按计划周期检修(月检修计划、年度大修计划)装置,生产单位及仪表车间应根据平时仪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缺陷,拟定出相应的检修计划及备品配件,上报设备管理部审核。
3.1.4 按计划更新和新增的仪表设备,仪表车间应根据仪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周期,上报年度仪表设备更新和新增计划,设备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1.5仪表设备的检修,应按仪表检修规程和检修验收规定执行,检修后的性能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生产单位及仪表车间组织技术人员检查及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重要的检修项目(例如防喘振系统、DCS、安全联锁系统等)应由设备管理部、仪表车间、生产车间共同参加验收。仪表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3.1.6 公司计量数据的组织管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
3.1.6.1 设备管理部根据企业管理部的需要,安排仪表车间采集数据,由设备管理部汇总、统计,按规定周期报企业管理部及相关领导。
3.1.6.2 计量仪表使用单位应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计量仪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计量仪表及附属设备,严禁在计量仪表或计量数据上弄虚作假。
3.1.6.3 工艺参数变动或其它原因影响计量仪表的准确性时,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报告,经设备管理部审核认可后,组织仪表车间调整和修正。
3.1.7 凡属公司一、二级计量的仪表设备,应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执行。 3.1.8 属固定资产的仪表设备,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管理和执行。
3.2 基建装置仪表设备
3.2.1 基建装置仪表设备的安装调试,由技术研发中心全过程管理。 3.2.2 仪表车间应参与基建、改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安装调试过程。
3.2.3 基建装置仪表设备竣工验收由技术研发中心组织,设备管理部、仪表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