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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管;
③、土钉钢筋应设定位支架。
8)、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9)、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钻孔数宜每100m2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
4、排桩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检查支护桩桩底沉渣厚度不宜超过200mm, 当用作承重结构时桩底沉渣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要求执行;
2)、检查支护桩施工次序,其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并应在砼灌注24h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3)、检查非均匀配筋排桩的钢筋笼在绑扎、吊桩和埋设方向,应保证钢筋笼的安放方向与设计方向一致。
4)、检查排桩轴线和垂直轴线方向的桩位偏差,其值不宜超过50㎜。垂直度 偏差不宜大于0.5%。
5)、严格冠梁施工前的隐检工作,其支护桩桩顶浮浆应清除干净,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检查支护桩监测记录及成果,其: ①深层水平位移量测(予埋侧斜管); ②桩身应力测量(采用钢筋应力计);
③土压力测量(压力盒)等均应符合和满足设计要求。
7)、对成品桩的桩身完整性和开挖强度进行检验,其桩身完整性和开挖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当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为2%总桩数,且不少于3根)。
5、地下连续墙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长度可根据槽壁稳定性及钢筋笼起吊能力划分,宜为4~8m;
2)、施工前宜进行墙槽成槽试验,确定施工工艺流程,选择操作技术参数; 3)、槽段的长度、厚度、深度、倾斜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槽段长度(沿轴线方向)允许偏差 ±50mm; ----槽段厚度允许偏差 ±10mm; ----槽段倾斜度 ≤1/150
4)、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墙身结构质量,检测槽段数应不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应少于3个槽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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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撑系统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施工前熟悉支撑系统设计图纸文件要求,掌握支撑的设置方试,支撑系统检测所需的预埋设施的位置、数量等;
2)、检查支护桩桩顶表面清污和桩顶出露筋情况,应将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同时桩顶以上露出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对支撑系统的质量进行检查,其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5.6条要求;
4)、对钢立柱和水平支撑材质、规格、型号以及安装(连接)等进行检查,支撑端头设置不小于10㎜厚钢板作封头板,端板与支撑杆件满焊,焊缝厚度及长度能承受全部支撑力或与支撑等强度,必要时增设加劲肋板,肋板数量、尺寸应满足支撑端头局部稳定要求和传递支撑力的要求;
5)、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包括立柱和立柱桩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钢支撑在需要时),钢围囹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囹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6)、对大跨度水平支撑加设立柱位置与底板和地下室外墙相交处节点进行检查,应满足:①按规定起拱;②节点处应方便水平钢筋置放和采取止水构造措施;
7)、对水平支撑和主柱拆除进行检查。应在拆除前,如有换撑传力设置构件或回填要求时,检查其准备情况并具备落实符合设计或方案措施要求。在拆除过程中,应符合原施工方案的方法、措施,从而确保安全;
8)、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砼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9)、当对钢筋混凝土支撑结构或对钢支撑焊缝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宜采用超声探伤等非破损方法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7、地下水控制
1)、地下水控制的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
2)、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截水后,基坑中的水量或水压较大时,宜采用基坑内降水;
3)、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安全事故扼制在萌芽状态。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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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管理网络要健全,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安全责任制、奖罚制度要上墙,并便于操作,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审批。
4、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施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督促承包单位每周报安全检查周报,并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7、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明确组织单位、检查频次、参加单位、分析安全形势、处理安全问题等,加强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以达到预控目标。
七、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技术措施
1)、针对本项目的深基坑工程,监理机构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以及措施 落实情况。
3、经济措施:协助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督促项目部 实施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合同措施: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督促施 工承包单位与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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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和支护效果检查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检测目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控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控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2、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3、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观测周期
施工期间,每天监测不少于两次,特别应加强雨天和雨后的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5、位移观测及预警值
在基坑边坡的开挖过程中,坡顶沉降与位移必须严格控制在设计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当坡顶侧向、垂直位移接近当时开挖深度的3‰时,应密切注意观察(测),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应急加固措施。
6、资料整理及信息反馈
(1)要求监控方于施工阶段每周提交一份监测报告,效果监测阶段每月提交一份监测报告,遇监控值超限时及时与监理、设计单位联系。
(2)根据每次测量数据列表比较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值,并绘制时态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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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分析、审核其成果准确度,必要时进行独立观测。
(3) 要求监控方对初期及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分析,监理组织专题会议,评价支护结构的安全性。
9、施工险情应急措施
当支护系统出现松动和局部失效;坡顶地表裂缝出现较多且不断扩展;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超过监控允许值并持续发展等险情时,指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并要求选用如下应急措施:
(1)、基坑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
(2)、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 (3)、做好临时排水及封面处理; (4)、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 (5)、险情段加强监测;
(6)、尽快向业主、勘查、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制定加固抢险方案; (7)、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九、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成立“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并对以下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及警报、通讯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设施和器材完好状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或控制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演练的应急救援小组,并要求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与各小组成员之间的电话联络,一旦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在应急救援时,如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不在现场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临时负责,协助施工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联络组 XXX 消防组 XXX 救援组 XXX 精彩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