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明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完成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程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聘用条件
(一)三级正高职岗位聘用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
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②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 ④国家级教学名师。 ⑤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 ⑥省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⑦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⑧任正高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和硕士生导师。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 ①任正高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正高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A类条件和B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二)四级正高职岗位聘用条件
已受聘正高级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三)五级副高职岗位聘用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首次聘任可以直接聘任上岗:
①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 ②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 ③省级及以上青年科技奖入选者。 ④省高校拔尖人才。
⑤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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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省级及以上政府津贴享受者。 ⑦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⑧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⑨任副高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是学校现任学术骨干。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竞聘上岗: ①任副高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
②任副高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类条件和C类条件各一项及以上者。
(四)六级副高职岗位聘用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副高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副高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副高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五)七级副高职岗位聘用条件
已受聘副高级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六)八级中职岗位聘用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中级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D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中级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中级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B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七)九级中职岗位聘用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中级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中级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D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中级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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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八)十级中职岗位聘用条件
已受聘中级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九)十一级初职岗位聘用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初级职务满三个聘期以上(即满9年以上),可直接聘任上岗。 2、任初级职务满二个聘期以上(即满6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D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3、任初级职务满一个聘期以上(即满3年以上),符合安徽工程大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C类条件一项及以上者,可竞聘上岗。
(十)十二级初职岗位聘用条件
已受聘初级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十一)十三级员职岗位聘用条件
已受聘员级职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者。 二、岗位职责
(一)高级岗位基本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专业技术工作规程,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2、把握本职工作理论前沿和热点,指导本专业中级、初级岗位人员的业务学习或科研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跨部门、跨专业的综合性业务课题、工程或改革调研工作;
4、三级正高职岗位人员聘期内在一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二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基础课、公共课)1部,本人为正副主编或撰写10万字以上;或主要参与(排前二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申请人的资格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国际学术奖。
5、五级副高职岗位人员聘期内在二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三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基础课、公共课)1部,本人为正副主编或撰写5万字以上;或主要参与1项地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排前二名);或获得1项国家、省部级成果奖。
6、六级副高职岗位人员聘期内在三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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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基础课、公共课)1部;或参与1项地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或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
(二)中级岗位基本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专业技术工作规程,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2、熟悉本职业务,独立承担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正确处理一般技术问题或参与重大或较大业务性课题、工程或调研项目并发挥骨干作用;
3、指导初级岗位人员工作;
4、八级中职岗位聘期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或参与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1项成果奖。 (三)初级岗位基本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端正;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独立承担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
3、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
4、完成本岗位的相关工作任务。
各系列的具体职责见附件《安徽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三、岗位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实行分级聘用,主要程序如下:
(一)、公布岗位。 (二)、申请者应聘。 (三)、组织审定。
(四)、签订合同。 四、聘用合同与考核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二)学校对受聘人员的聘期考核包括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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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重点是对个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聘、低聘或解聘的依据。
五、聘期管理
岗位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可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调整。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及任职条件重新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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