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场长、副场长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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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直接对农场的工作负责,并在工作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 制定农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3条 努力学习农作物种植和树木栽培技术,根据季节变化,培育出适合职工食用的时令蔬菜。
第4条 积极参与农场的正常工作,协调好同志之间的关系,并按照工作标准对农场员工进行考核。
第5条 遵守劳动纪律,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带领其他人员出满勤干满点。 第6条 管理好工具、肥料和农药,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发放他人。 第7条 严格管理,杜绝浪费,杜绝“三违”。 第8条 副场长协助场长做好农场的各项工作。
第9条 按时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10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违反公司、矿有关管理制度的,按相关的规定处罚;
2、不能很好的组织农场员工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不遵守劳动纪律,罚款50—100元/次; 3、不努力学习相关栽培技术,不能有计划地种植农作物和时令蔬菜,罚款100—300元; 4、不能及时进行施肥、喷药,不爱护工具,出现严重浪费,罚款100—200元; 5、不服从领导,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罚款1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