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2011 年)
)(国人部发 )(国人部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1)56 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2011)59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 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 、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下列单位中 2006 年 7 月 1 日在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 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 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增挂企业 \牌 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 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
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
(津贴、奖金 )福利退
休等 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
)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
案后再研究确定。
\两头占 \。
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
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 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 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
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具
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
(下同)。
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
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 岗位设置 13 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 10 个等级,工勤技
不分等级。
能岗位分为 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 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 级,对工人设置 40 个薪级,每个薪级
5 个等级,普通工岗位
(详见附表 1 至 3)。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
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 65 个薪
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详见附表 1 至 3)。对不同岗位规
级, 执行相应
定不同的起 点薪级。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 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 的薪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是 1.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岗位 位 9 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
39 级,二至四级岗位 25 级,五至 七级岗位 16 级,八至十级岗 5 级,十三 级岗位 1 级。
2.管理岗位。一级岗位 46 级,二级岗位 39 级,三级岗位 31 级,四级岗位 26 级,五级岗位 21 级,六级岗位 17 级,七级岗位 12 级,八级岗位 8 级,九级岗位 4 级,十级岗位 1 级。 3.工勤技能岗位。一级岗位
26 级,二级岗位 20 级,三级岗位 14 级,四级岗位 8 级,五级
1 级。
岗位 2 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 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
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
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 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将 1 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 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对于教育部门的绩效发放,原则上大学高于中学
8%,中学高于义务教育阶段(幼儿)
10%。
(四)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 作人员均不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
津贴范围。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 补贴。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工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 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
一管理。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 O 具体办法是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
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
;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
员,执行五
;聘用
一级岗位工 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
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 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
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
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员级 (含小学三级
教 师,下同 )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拉聘 暂按以下办法执行 :聘用为正高级专
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
;聘用为副
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
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 十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
;聘用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 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为员级
后,
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执 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 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 具体办法是 :聘用在部级正职
(任命的职务, 下同)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部级副职岗 执行三级职员岗位
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
位的 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 ;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 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
资
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 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 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 标准 ;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 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
;聘
;聘 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用在办事员 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 (职级 j 下同 )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聘
用(任命,下同)机关(单位)确定,
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副处 级、副科级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按实际聘用的职级进行套改。 3.工人。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 (技术等级或职务 )执行 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 : 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
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
;聘用
技术 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 工五级岗位工资标
资标准 ;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
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