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材料采购系统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
(6)根据监事会主席的指示,做好有关调查事项的配合工作。
19、工程审计部(由1名负责人、3名组长、8名审计员组成)
(1)有计划地按公司规定审核项目成本制造数,正确核定项目成本指标; (2)严格审计所有外包工程和房地产招标项目的标底;
(3)负责监督土建预算员的漏算、少算及对弄虚作假现象的审查,对外决算严格把关,严格审计房地产子公司对外及对内发包工程的竣工决算; (4)负责房地产与土建预算员对指标承包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5)对项目部的成本情况和计划利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为项目考核提供依据,配合对分公司的考核工作;
(6)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20、检查组(由组长、质检、计划、安全、财会、材料、技术资料、政治后勤督查员共8人组成)
(1)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受监事会直接领导,向监事会负责;
(2)检查组的本职任务是检查、考核、监督,找出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不得把检查、考核、监督行为与具体的管理行为相混淆;
(3)开展工作时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实事求是地评定检查结果;
(4)在项目上检查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认真、负责、及时地向分公司正副经理通报并交换意见,在各独立项目部和分公司检查的结果向子公司总经理汇报; (5)及时把一些突出问题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汇报; (6)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检查组组长
(1)坚持以监督考核的原则进行检查,不得干预和指挥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2)以全方位、系统性检查为主,如要抽查,必须以抽签方式进行; (3)检查时间要有计划,避免与其他职能部门发生冲突; (4)负责检查组对各部门个人考核的汇总工作; (5)负责文明施工和企业形象的检查;
(6)负责对管理人员、职工班子的配备情况检查,尤其是辅助工种; (7)督促检查组所有成员严格按贯标要求开展工作;
(8)督促大家检查方法要得当,要公开、公平、公正,令人信服; (9)及时、公正地处理好职工投诉问题;
(10)把项目检查结果汇报分公司,把分公司检查结果汇报子公司,其中重大问题汇报集团公司总经理。
质量督查员
(1)以公司内部质量规范作为质量检查标准,如内部规范未作明确规定的,以国家和地方规范为标准进行检查,不得随意选择标准;
(2)以实测实量、目测为主要方式,结合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3)对隐蔽工程必须找出典型部位进行解剖检查。 计划督查员
(1)检查工程形象进度计划与物资供应计划;
(2)检查预算工程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对项目多算的定额工时要及时在当月考核中扣除;
(3)对出现的无定额标准的工作量及不合理的定额子目,及时请示生产管理部并
共同研究调整;
(4)对各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及十七项经济指标进行严格内审,发现差错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纠正; (5)审查预算员对帐、结帐是否及时;
(6)审查预算员有否按公司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内容。
技术、资料督查员
(1)检查工程资料、变更资料、会议纪要等各种资料的收集汇编;
(2)检查项目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范、合同和公司的要求; (3)检查施工方案中发生的实际费用是否及时向甲方办理确认手续; (4)检查技术、质量资料是否符合技术交底、验收单的要求; (5)检查各种原材料的产品证明和复试报告是否合格;
(6)检查甲方、监理、质监部门的资料与文件是否收集齐全; (7)对公司下达的通知、会议精神是否传达、执行;
(8)检查会议记录、值班记录、施工日记是否齐全和真实。 财务督查员
(1)检查工程款能否按合同的约定回收; (2)检查有否把钱拆借给他人;
(3)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支付分包工程款和材料款; (4)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发放备用金、借款,是否有变相挪用、大 额宕帐现象;
(5)及时检查并回收项目上的零星收入,审核不合理的零星开支; (6)检查是否存在私分奖金或奖金分配不公平现象; (7)检查是否存在违背制度乱罚款现象; (8)检查奖罚是否及时兑现。 材料督查员
(1)督查节余材料的调运;
(2)检查项目是否按照计划进材料,有否伪劣产品; (3)材料是否限额发放,帐、卡、物是否相符;
(4)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是否货比三家,价格是否合理;
(5)大宗材料采购是否有招投标手续,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 (6)不同材料的保管是否恰当分类、符合要求; (7)检查材料的调进调出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机具材料有否私自提供他人使用; (9)检查施工中材料浪费现象。
安全督查员
(1)检查安全材料、设备是否配有国家安全部门合格证书,是否达到安全性能标准;
(2)测试少数工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
(3)检测外租的机械设备、爬架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检查所搭架子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检查职工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班前是否有安全交底和安全例会教育;
(7)特殊危险作业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标示是否到位;
(8)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
(9)工人每天睡眠时间能否保证七小时,是否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10)临设搭建、水电管线布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有违水、用电现象。
政治后勤督查员
(1)检查食堂饭菜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质量、卫生要求; (2)检查宿舍卫生、作息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是否关心工伤、病假人员的生活; (4)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损公肥私和受贿现象; (5)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惹事生非等不正之风; (6)督查违法违纪、嫖娼、赌博、盗窃现象;
(7)检查是否有上年度的辞退人员、黑名单人员,及打架斗欧、盗窃犯罪、患有严重慢性疾病和不劳而获人员,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予以清退; (8)对谩骂、诋毁公司的顽劣人员进行追查并予以处分; (9)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追查并予以处分; (10)曲对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进行追查并予以处分;
(11)对利用公司的有形及无形资产达到个人目的的事件进行追查。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公司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现代企业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也都将受到他人监督。企业管理制度是实施指导、规范、激励、约束和监督的重要工具,企业员工必须认真对待。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制度所涉及的奖罚,对任何管理人员均可适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条分公司经理以上负责人、检查组、生产管理部及其他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各职能人员,均有权按照制度规定及权限范围对违反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实施处罚。无处罚权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有关部门查实后实施。 第四条子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及项目经理,必须服从上级部门对人事、设备、材料、汽车、料具的统一调动,不执行一次罚500元,屡犯不改者处罚加倍,直至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本条规定分公司经理及以下人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处罚,分公司经理以上人员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罚。
第五条利用公司名义帮助别人承接工程业务,或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之外私自经营与公司性质相同的业务,均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至六十三条的规定,发现后罚没上年度和本年度工资,作为赔偿损失,如果是业务主管和业务员,还要赔偿不低于20万元的信息费、企业无形资产和平时业务费用。 第六条对擅自跳槽单干者,公司将按《公司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使用公司的资金、汽车、材料、人工去办个人私事的,举报查实后,将全部费用记人个人帐,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以 上。
第八条 在工作中,损坏财物和遗失东西都要由个人赔偿经济损失,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赔偿10%的经济损失;属于主观原因或严重渎职造成的,赔偿50%以上直至全部
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公司员512512作采取包干制,上下班时间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除值班外其余工作一律包干,本职工作必须完成,如完不成必须加班,且无加班工资。
第十条 项目值班人员不允许坐在办公室、宿舍里闲聊,要认真负责地在现场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发现不在工作岗位去睡觉或玩耍的,取消当日出勤,严重失职的按损失费的50%赔偿。
第十一条 对于建设方、总包方或当地有关部门的罚款,没有特殊情况的,由有关责任人员全额承担,如确有客观原因的,在封顶或竣工后,上报子公司董事会研究按比例分摊。
第十二条 为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加快技术革新进程,公司实行科技进步奖励制度,即凡刊登在市级以上报刊上的署名单位为“中南集团”的科技论文,公司给予如下奖励:市级刊物上发表的奖稿费的二倍,且年终工资折率增加l一2折;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奖稿费的四倍,且年终工资折率增加2—4折;全国性刊物上发表的奖稿费的六倍,且年终工资折率增加4—8折。如内部员工在工艺改革、技术创新上有发明创造,根据贡献大小奖500—10000元,且年终工资增加1—10折。
第十三条 承接工程业务和项目开发投资的最终决策权一般情况下属于土建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其他任何人不得越权擅自表态拍板,坚决制止事后请示汇报,违反者罚款5000~10000元,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罚。
第十四条 随着公司各种制度的细化,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学习、开会、活动越来越多,凡是部门正职外出的,由副职代替正职工作;项目经理及生产经理均外出的,由技术负责主持工作;分公司正副经理均外出的,经营科长主持工作;子公司正副经理均外出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亲戚好友管理
第十五条 凡是材料、财务、司机、食堂会计、塔吊配备人员,一律不得使用领导人的亲戚朋友及关系户人员。
第十六条领导人的亲戚朋友及关系户人员在招工时,必须与其他人员一样,通过公司组织的考试后方可录用。
第十七条关系户、领导干部亲戚及特殊关系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检查考核的岗位上。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的亲戚好友,违反制度必须一视同仁,按规定处罚,否则对包庇者按两倍标准处罚。
第十九条夫妻同在公司的,不得在同一个系统、部门或项目部工作;夫妻不得在财务、材料和预算系统分别处于监督与被监督岗位;凡是项目一线负责人的亲戚朋友,必须交叉异地安排。
第二十条从2003年起,公司干部的子女及其他亲戚须具备独立工作能力方可进入公司担任管理人员,且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严格考核把关后方可录用。
三、风气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工人必须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支付报酬,如果长年养着个别流氓懒汉不劳而获,给予所在工种工长、项目经理及介绍人每个罚500元,并由当初招工的项目经理负责清退。
第二十二条 班组评分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如发现长年干零杂工,评分时给技
术分的,发现一个罚工长1000元,不按检查组指定的平均分评分,罚工长500元。
第二十三条 工长个人考核分的50%作为行为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l、为人处事、
办事是否公正、讲原则;2、专业知识、计划管理是否到位,处理工人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3、对过程控制、三检制是否及时进行辅导、检查和监督;4、是否有敲诈勒索、打击报复行为;5、是否设不劳而获的高工分人,盲目设辅助人员;6、处理职工级别分、奖分和工时是否实事求是;7、是否有殴打、谩骂工人现象;8、是否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部的安全、后勤、文明施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为人处事必须公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奖罚,严禁打击报复,不管是工长对职工进行刁难,上级给下级穿小鞋,总部人员下去对项目人员乱扣分、乱罚款,项目对工人乱罚款及为难新招聘人员和大学生,都要在内部报纸上曝光,并每次罚款500元。对于那些挟嫌报复、诬告他人或造谣中伤的,经调查核实后,坚决予以撤职处分。 ‘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受贿索贿的,悉数给予没收,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罚2倍,数额在1000。5000元(含5000元)处罚3倍,数额在5000~10000元内罚5倍,万元以上者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赌博,第一次发现罚200元,第二次发现罚500元,第三次发现罚5000元,三次以上给予免职。
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员嫖娼,发现一次罚1000元,影响严重或再犯的给予开除。 第二十八条工地上出现整个工种工人无故怠工的,工长罚1000元,其余有关涉及人员相应罚款不低于500元。如果发现整个项目部工人都消极怠工的,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罚款3000元以上,其他管理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第二十九条敢于对违章违纪(未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人员揭发举报的,公司给予200元以上奖励。若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及其它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案值在lO万元以内,对举报者奖励案值的40%;案值在lO一100万元,奖励40一15%,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且不低于15万元。公司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企业形象管理
第三十条本集团内的各级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江苏中南实业集团CI手册》的各项规定,注重仪表,规范行为,树立企业形象。 一
第三十一条为进/_步规范个人行为,在以下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1)在洽谈业务、市场攻关、与甲方、监理或总包方举行例会期间,以及对各种会议作总结性发言时;2)在公司各类接待活动中;3)与公司的外地员工谈心或交换意见时。 第三十二条 在公共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发现一次罚100元。 一
第三十三条全体员工不得随便贬低合作伙伴,对合作伙伴评头论足或说皮包公司之类的话,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罚500元,三次开除。
第三十四条每一个管理人员要和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搞好关系,树立江苏中南实业集团的企业形象,若为一些琐事吵骂、打架的,一律罚款500元以上,重者给予降职或免职。
第三十五条若公司职员本人自愿或通过公司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务献血、义务劳动)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良好表现的,公司将酌情给予补贴或奖励,并给予通报表扬。
第二节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忠 诚
第一条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关心企业,爱护集体。 第二条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第三条在工作期间不得经营或借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与自己职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