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制度总则中规定的规模较小的分公司除外),其它子公司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其上级主管提名,经子公司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六条各级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工作,就任新职。 第七条需要从内部提拔非生产人员的,必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项目部擅自提拔使用的非生产人员,一律不予承认,工资待遇以6分工计算,并给予使用者罚款500元。推荐劣质人员进入公司的,罚推荐人1000元,并将被推荐人开除。
第八条项目少数工种、勤杂人员超编,罚项目经理200~500元;如为分公司安排的罚分管生产经理或副经理300—500元。 第九条班组长的录用要填写申报单,由工长推荐,项目三人领导小组评审后分公司主管经理签字认可,免职的由项目部决定,报检查组备案,如对“皮球”组长不免职,踢来踢去的,罚所牵涉项目的项目经理各1000元;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年终一律不给组长待遇。以上三条由生产管理部和检查组负责处罚。
第三节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培训实施的宗旨和目的
l、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培养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更新知识,同时提高员工的道德修养;
2、使员工认识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和创造力,充实自己,从而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新进员工培训和脱产培训。 85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二、不定期培训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部室主管负责对下属系统的员工的培训应经常实施,各主管要在年初(3月1日前)拟定教育计划和学习资料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对没有计划或不按照计划实施的每人次罚责任人500元。
第六条教育内容主要是增进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与业务相关的知识,提高与工作相关的技能,主要形式是个人自学。
第七条各主管要经常利用集会、专题讨论或个别教育的形式实施培训。
第八条各主管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地区要求,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参加外部培训,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第九条分公司应根据项目情况,经常安排对工人进行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本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可以申请参加各种类型的资格考试,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的可报销学费。 第十一条公司重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对获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岗位上)给予职称津贴:初级职称每年300元,中级职称每年600元,高级职称每年1000元。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l、工长:管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验收标准、操作规范)、安全知识占70%; 2、预算、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质检科、安全设备人员40%学管理,60%专
业知识;
3、材料、仓库:统计报表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
4、钢筋翻样、试验员:专业知识和验收规范占80%,经营知识20%; 5、项目经理:管理知识占70%,各种专业知识和验收规范占30%;
6、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正副科长、信息员、子公司正、副经理:管理学占50%,市场营销学占30%,建筑专业知识(主要包括预算、财务、统计知识)占20%; 7、工程审计部、成本核算科、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占50%,管理知识占30%,统计知识占20%;
8、办公室、企划部、人力资源部、副总、总经理:现代企业管理学占80%,法律知识及企业形象管理知识占20%。
第十三条对于此项培训,公司在每年四月份、九月份进行考试,管理人员每次考试低于60分,每分按100折50元标准罚款;小学文化以下及50岁以上者,低于60分每分按100折25元罚款。
三、定期培训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在每年年初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订教育计划、安排培训日程并邀请各单位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 第十五条分公司经营科正副科长、项目经理每月两天定期进行工商管理培训,增强其经营管理知识。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工作流程、业务相关知识和技能等,同时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和文件。
第十七条培训完成必须进行考核,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主管部室命题,考核分数作为平时个人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凡受训人员接到通知后,除因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可申请免训外,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向主管单位报到,否则此项考核视为零分。 四、新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临时职员、试用人员、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机构和组织系统、熟悉工作相关的业务和工作程序、理解公司规章制度,激发其为公司做出贡献。 第二十一条培训内容除公司组织各种规章制度、自身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公司经营方针等,还要包括公司创业史、企业精神等理念教育,对工人的培训要使他们准确了解有关安全、收入、工作、生活等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新进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可以邀请相关单位讲授相关培训课程。
第二十三条新进工人的培训由各分公司书记组织并做好记录,在每年的三月份对工人每周一次培训,时间2到3小时,由项目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培训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扣除培训前工作所有工资,同时必须补训。对于因其主管领导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对主管领导每人次罚款1000元。
五、脱产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五条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以增进技能、更新观念。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外出进修或攻读更高学位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管理人员,学习期间,函授的工资照发,脱产的计发基本工资50元/天,发生的学杂费由公司承担,但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以保证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
第二十七条对由公司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考试成绩与脱产培训期间的个人工资挂钩。根据考试结果,80分以上者工资不扣,60~80分者工资打80折,60分以下者工资打50折(本条工资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六、培训纪律
第二十八条珍惜培训机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0元,缺勤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九条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看报纸及其它书籍;不得随意走动,做小动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条听课时不得抽烟,手机、BP机必须关机。 第三十一条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课程结束后必须参加考试,学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第四节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计发工资、奖金,合理分配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人员收入一般由工资、奖金、股份分红组成。 第三条管理人员工资与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及出勤挂钩。
管理人员工资=100折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出勤天数/(315×loo) 其中考核分=(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分)/2 二、员工工资 ㈠折率
第四条由于能力、分工及业绩的不同,对管理人员的工资一律用折率来确定工资报酬。 第五条折率评定办法:(1)项目管理人员折率由项目三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三人签字认可后,交分公司五人领导小组评审,由集团公司职能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最后把关;(2)分公司管理人员折率由分公司五人领导小组负责议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阅,董事长把关;(3)子公司各职能人员折率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拟定,由子公司经理层评审,报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4)对项目经理及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折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议定,董事长把关,集团公司董事会评审通过。 第六条个人工资折率定级:
1、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 220-350 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80-120 2、房地产正副总经理 150-250 房地产分公司正副经理 140-180 部门负责人80-110
3、土建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 130—180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 100-150 经营科正副科长80-130 技术质检科长85-100 安全设备科长 70-85
(分公司其他人员按项目标准评定) 4、项目经理 85-110 5、技术负责、技术员50-90 6、质量员 40-70 7、安全员 90 40—65
8、工长 40-70 9、2年预算员30-40 3-4年预算员40一60 5年以上预算员 60—80 lO、2年的财务30一40
3—4年的财务40-60 5年以上财务50—70 部门负责人 70一95 ll、放线员30—60 12、资料员30一60
13、翻样 45—60
14、材料员、医生30—40 15、指导员 60-70 16、办公室 30-45
(二)操作办法
第七条土建分公司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分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项目人员)工资总额为分公司当年度所完成建安经济收入的1.7%;规模在1500人以下的,分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为分公司当年度所完成建安经济收入的1.9%。工资按折率、考核分及出勤天数分配。 第八条其他人员工资基数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于从学校招聘的实习生,在试用期内工资按如下标准发放: 研究生80—100元/H,本科生35—45元/N,大专、函授本科生25—30元/日,中专、电大生20—25元/日,职专、委培生15—20元/日。具体以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十条在当地人才市场招聘的预算员、资料员、成本核算员工资为35。60元/日,文印员、清洁工、食堂勤杂人员为400—600元/月。 第十一条对于兼职人员的工资做如下规定: 1、一人完全兼任两个职务或项目的,除按照较高职务标准确定折率外,增加工资50%; 2、一人部分兼任两个职务或项目的,除按照较高职务标准确定折率外,增加工资30%; 3、处理收尾工程或装修项目,同时承担新工作的,工资增加15%。 本条规定中土建项目规模不到80人、安装30人以下不作为兼职,装修项目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第十二条春节误W-I资:
1、对项目招工人员按照项目实行包干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主体项目:4万m2以下的2000元,4~6万的2500元,6—8万的3000元,8~10万的3500元,lO万以上的4000元;
(2)装修项目:50人以内的500元,50—1130人的1000元,100~20Q人的1500元,200。300人的2000元,300—400人的2500元,400人以上的3000元; (3)安装公司:8000元; (4)装潢公司:2000元;
(5)机具管理服务中心:2000元; (6)新型建材公司:1500元;
(7)J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完成招工计划人数后方可享受以上误 W_I资。
2、年终分配人员、总部人员、分公司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按照以下误工工资标准进行:
折率在60以上的为 80元/N 折率在60以下的为 60元/日 春节误工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
第十三条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大学生休假,每天均按50元基本工资计算。 ㈢部分特殊人员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长工资的50%按照折率计算,另外50%按照所在项目或工种的工人平均定额工时与公司标准工时相比的完成率同比例增减(低于80%该部分记为零分)。即工资:loo折工资标准×(折率×50%+折率×50%×实际完成平均定额工时/公司标准平均定额工时)×考核分×出勤天数/(315×100)。 第十五条根据项目经理承担项目的不同进行调整:
项目建筑面积4.5万m2。6万Ⅱ12,不设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15%; 项目建筑面积6万1n2。8万m2,不设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30%; 项目建筑面积8万m2以上,只设一名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20%;
上述三点规定中建筑高度平均在15层或以下的,在上述三点基础上另外增加10%。 第十六条项目预算员工资计算方法(按一年315天计算):
1)工程在3万n12以下,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为2500万元;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为2000万元,预算与定额由一人兼任的,给予一年工资。
z)m程在3。5万H12,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35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3000万,给予一年工资。预算员兼任定额员的,增加30%I资。
3)工程在5.8万nd,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50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4500万,给予一年工资。项目部应配一名定额员。
4)工程在8万m2以上,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70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6000万,给予一年工资。项目部应配一名定额员。
以上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减工资;超过总造价,对超过部分按造价比幅的1.5倍给予增加工资。对帐、结帐未完毕的给予80%工资,其余工资待结帐后付清。
如果经甲方、监理审计后,发现预算员漏算的,按漏算部分的20%由预算员赔偿。 如在内部成本制造数上弄虚作假,超过部分累计达3%的,扣全都工资。 第十七条后方人员工资
(1)因公司需要去后方工作的,按照其原在工地的同等档次评比,在后方工作期间按90%的比例计发工资,出差期间仍执行原折率不予扣减,工资分别按照在后方和出差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在公司连续工作10年以上,由于身体原因或家庭因素等,要求照顾在后方工作的,按原在外地同等档次的50%一60%计发工资;
(3)如果是聘用的或因某种关系进入公司后方工作的,按外地同等档次的40%一50%计发工资。
第十八条特殊照顾在后方工作的,普通人员每月按350—550元计发工资。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法律服务部人员工资规定: 基本工资负责人5万元/年,其余人员2.5—4万元/年,奖金和各种费用采取包干制: l、起诉(包括应诉)按标的值的l%计算; 2、胜诉按标的值的1—3%计算; 3、经过协商以物抵债的按标的值3%计算;
4、胜诉且按法律程序要回资金的按标的值的5%计算; 5、非诉讼收回的陈欠款,按要回资金的3%计算;
6、本条规定的工资为主要规定,其他情况公司与法律服务部签订协议规定,法律服务部内部要制订费用标准和制度,分配由集团公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