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按照设计或安环部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5、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6、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7、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及安环部报告,安环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协调由资质的外部检测)。
8、仓库、罐区内部、危险品仓库、罐区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火灾。仓库、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并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
9、仓库、罐区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操作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如电筒、安全灯等)。
10、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合理处理。
11、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一)一般物品、五金材料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须完整清洁,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2、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3、库内存放的材料,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
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
5、拿堆垛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时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6、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二)普通货物仓库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货物入库验收制度,必须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
2、物品出库时,必须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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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4、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5、库内存放的货物,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
6、库内货物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货物必须分垛存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
7、搬运堆垛货物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搬运货物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6、搬运货物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三)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1、必须储存在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2、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必须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
3、物品出库时,必须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
4、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5、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2)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不得露天堆放。 (6) 生产现场临时存放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7) 库房内的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两堆之间应留出不小于0.8米的通道,主要通道应不小于1.5米。
6、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仓库内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7、储存危化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场)负责人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
8、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 (四)危化品罐区安全管理
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3、储罐区设置冷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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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5、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由生产车间负责。
6、罐区储罐应有储罐编号及贮存物料名称,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及走向;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7、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8、贮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 9、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
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便于进行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交流与沟通,特制订下列会议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三、 职责
1、公司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进行会议记录。 2、安全生产协调分析例会由生产经理负责召集并进行会议记录。 3、各车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议制度。 四、 安全生产会议类型 1、安全生产例会
1.1、主持与记录:会议由安环部负责召集,公司分管领导主持,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 1.2、召开时间: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月下旬定期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安环部负责提前通知。
1.3、参加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理、车间、部(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安环部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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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安全领导小组季度或重大节假日前(包括5.1、10.1)总结会议
1)主持与记录: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管安全工作的公司领导主持,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或重大节假日前定期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车间、部(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等。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安委会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本季度(阶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议
1)主持与记录: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管安全工作的公司领导主持,办公室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年末定期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车间、部(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等。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经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表彰安全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4、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如有必要时,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大多数委员的提议下,可随时召开全委会,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安全工作问题;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遇车间大修或发生重大问题时,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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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班组和从业人员。 三、 职责
3.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安环部对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制定考核内容。 3.3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工资及奖金结算。 3.4财务部根据考核结算结果执行考核。 3.5车间、部门根据本制度执行考核。 四、 考核内容
4.1安全责任制履职情况。 4.2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4.3事故情况。
4.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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