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面层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3)《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E20-2011)》 2、编制目的
由于本标段施工工期紧、任务重,计划组织夜间施工。 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及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3、适用范围
本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本项目沥青混凝土面层夜间施工。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本标段路面主线起讫桩号为K52+600~K78+000,路线全长25.4 Km。含柳河互通一处,桩号为K63+500-K64+700;柳树河子隧道一道,桩号为ZK56+674-ZK58+760/K56+706-K58+745;柳河连接线5.415Km。主线路面结构为4cm改性沥青玛蹄酯碎石混合料+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0cm粗料式沥青稳定碎石,柳河互通及匝道路面结构同主线,柳河连接线路面结构为7cm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改性沥青AC-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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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负责人:辛士刚 技术、质量负责人:胡玉民
质检负责人:李小东 试验负责人:魏长明 计划负责人:马桂弟 测量负责人:金永南 技术员: 陈伟光 安全负责人:孙成伟 三、夜间施工制度
1、夜间施工前,班组长应提前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报备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2、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对于工期不紧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3、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采取以下措施。
(1)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项目部做好夜间人员值班工作及值班车辆,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和调度。
(6)夜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动火点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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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着火事故,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有没有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7)夜间施工,必须做好交通指挥,人机配合需到位,防止发生机械车辆伤人事件发生
(8)夜间施工必须有值班安全员、质检员,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夜间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用品;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9)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四、施工前准备
1、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
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下班。
2、所有夜间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 3、所有机械设备前后粘反光条。
4、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充足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夜间施工用电,必须设专职电工且必须持证上岗。
6、夜间照明灯具不少于5套,灯具采用LED防水照明灯,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7、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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