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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责
任落实分解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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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责任落实分解表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分解落实办法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禁违反规定组织生产。 分解内容:煤矿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 标准要求:依据相关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岗位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分管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责任体系 落实人 组织科室 运行控制 制定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按规程进行作业。 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关的规程组织生产,违法规定的操作规程监督考核 生产的处罚责任人和相关科室。 安全科科长 安全科 王海英 李红权、王向军 安全矿长 安全科 秦振芳 王海英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现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责任落实分解表 二、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分解内容:循环作业、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标准要求:科区长是矿井正规循环作业与月度作业计划决策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各生产科室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各生产区队生产流程中要严格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才能保持生产流程中各环节的协调和顺畅,才能保持稳定生产、均衡生产。否则,生产就会陷入无序状态,导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科区长是矿井正规循环作业与月度作业计划决策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各生产科室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各生产区队生产流程中要严格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才能保持生产流程中各环节的协调和顺畅,才能保持稳定生产、均衡生产。否则,生产就会陷入无序状态,导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分管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责任体系 落实人 组织科、队 机电科 宋其林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生技科 程晓红 孟福贵 孟福贵 郜国权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责任落实分解表 采煤队 掘一队 掘二队 宋志令 王文山 王建云 “超能力”生产容易造成采掘关系的失调,造成矿井通风、排水、矿井提升、运输能力的滞后,或出现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转、带病运转的现象,就会给安全生产埋下很大运行控制 的隐患;“超强度”,就会导致作业人员长期超负荷、超过身体极限,造成体力不支极易造成事故;“超定员”会使企业陷入人海战术,最直接的危害就是现场一旦出现事故,就会波及更多的人员。“三超”危害巨大,科区长在组织安全生产中必须要做到令行禁止。 发现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科队处罚分管责任人监督考核 和落实责任人。 三、必须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组织作业。 分解内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标准要求:科区长在组织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问责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闭合机制。要强化责任追究,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理念,事故隐患未消除,严禁强行组织生产和冒险施工作业。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责任落实分解表 分管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主任 责任体系 落实人 指挥中心 安全科 组织科室 指挥中心 管理流程 查→填写隐患本→消除隐患 平贵发 流程: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班对井下工作面进行隐患排平贵发 李红权、王向军 安全科 王海英 安全副矿长 安全指挥中心郭书红 秦振芳 事故隐患排查不能只看表面、不能浅尝辄止,要实现隐患防控从注重一般性隐患排查治理向显性隐患与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并重的转变。建立隐蔽致灾因素分析排查治运行控制 理制度,深入细致地抓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科学分析隐蔽致灾因素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1、事故隐患未消除继续生产的按三违处理,处罚违章指挥监督考核 人。 2、事故隐患未消除继续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停职处理。 四、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危险因素,告知工人应急处置和防范措施,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