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传染病疫情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市重特大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办法》、《XX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室主任、总务科副主任及各年级主任
在校内发生传染病疫情,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领导组及工作职责和下设八个工作组及职责同步启动。
二、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一)防护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疾病的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3)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4)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5) 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6)降低感染传染病的风险。做到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将肉蛋彻底做熟;避免与呼吸道患者密切接触;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用肥皂和清水或含有酒精的洗手液洗手;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洗手。
(7)心理健康教师在高三复学第一周全面加强高三学生心理辅导,在各年级复学后,心理健康教师每人负责参与一个年级部(组)学生的心理干预。
(二)应急措施
(1)全校师生员工若发现咳嗽、发热等疑似传染病疫情症状,立即报告学校医务室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与医务室医生及时了解情况,判断确认后向总务科分管卫生防疫副主任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由总务科副主任向总务科主任和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再由学校分管领导确定是否上报校党委、市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同时启动零报告制度和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2)学校教务科开学前要做好师生返校前对身体情况报告情况的统计工作。师生员工一旦有出现咳嗽、发热、身体乏力等疑似传染病疫情症状的,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就医,且经医院治疗痊愈并通过医院医学诊断排除传染病疫情后,再经学校医务室核实后才能回校上班、上课。
(3)在校内发现患上疑似传染病疫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具体负责人应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疑似传染病疫情患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并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拨打辖区疾控中心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学校应急小组立即启动《泸州老窖天府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若医院诊断确认为传染病疫情,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
(4)学校年级部(组)或科室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并配合好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好相应人员的筛查、隔离、观察等工作。传染病疫情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禁止任何家属、同学或同事前往探望。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学校医务室加强晨检、午检、晚检和因病请假缺课学生病情的追踪管理;组织好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寝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要求各班做好通风换气。
(6)学校德育科负责统筹年级部(组)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师生解释、安抚工作;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心理干预;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7)总务科若发现有师生出现传染病疫情感染症状,总务科应立即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分管领导向校长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学校党委确定是否请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
(8)学校年级部(组)应进一步密切配合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9)传染病疫情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组工作重点转向情绪安抚、防疫整改、秩序稳定、调查问责等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0)信息报送与发布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和纪检室共同确定,报校长审核。
附:传染病疫情应急流程图
启动“三检” 零报告 报告部门领导 报告医务室疫情报告人,启动预案 做好防护,采取隔离措施;并拨打120 若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症状 立即与其他人分开、定点自我隔离; 通知家长和家属 报告总务科副主任、主任 部门领导维稳和配 合医务室开展工作 报疾病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中心核实
报分管卫生工作校领导 确定 报告分管校领导 向教体育局、卫排除,预案解 报校长 一般医疗处置
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进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