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且年检合格。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
中国法律法规。
3. 具备良好的供应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安装经验以及成功案例。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 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计量单位
(1) 投标文件、资料、往来信函等使用语言为中文。
(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图形符号等应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3) 投标文件中,由于未作解释或解释不当而产生的歧义,招标人可朝对招标
人有利的方向理解。
(4) 文字(或结合图)说明自己设计的具体优点。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书
a) 设备投标报价表;
b) 投标货物名称及规格、国别、生产厂家、工作参数、具体性能等指标 c) 生产、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d)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e) 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兑现这些承诺所具备的条件和保障措施;
f) 技术与商务偏离表 g) 开标一览表
h) 投标人能够给予招标人的其他优惠条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a) 营业执照(复印件); b) 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c) 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d) 注册资本证明(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f) 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g) 投标货物(技术)的鉴定证书(复印件); h) 投标货物(技术)获优、奖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i) 有关技术人员及参与项目管理、施工人员的资格证明; j)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书附件:
a) 详细的交货清单; b) 备件清单; c) 专用工具清单; d) 交货时间;
e) 对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的确认或偏离建议; f) 投标货物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业绩; g) 投标人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3. 有关投标报价的规定
(1) (2) (3)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单位应出具详细的工程预算书。
投标报价应是货物(技术)交付之前包括货物及运输、系统集成、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等的最终报价。 (4) (5) (6)
投标报价应提供单价及本次投标总价。 投标人应详实提供设备投标报价表。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
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7) (8)
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4. 有关投标的其他规定
(1)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幅面规格A4并装订成册,副
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须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加盖“正本”“副本”印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 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3) 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
(5) 全部投标文件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 开 标 和 评 标
1. 开标
(1) (2) 2.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
委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专家、用户代表等五人组成。
(2)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
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具体内容:
技术性能、相关业绩、综合商务及投标报价。。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5) 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a) 技术性能:35%,考虑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等。
b) 相关业绩:5%,考虑投标人过去3年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c) 综合商务:25%,考虑投标人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措施等。 d) 投标报价:35%
3. 中标条件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 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报价合理; (3) 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五. 授 予 合 同
1. 招标人在授标时的权利
(1)
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变更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其增减变更范围不超过
20%。但不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
若投标人数达不到法定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
采购方式。
2. 中标通知
(1) (2)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厂商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 签订合同
(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转包者,
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招标人可另选评标排序第二位的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第四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主要配置要求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