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传染病暨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向校
园输入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咸政教基[2020]50号)及秦都区卫健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传染病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咸秦卫发[2020]118号)文件精神要求,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学校春季传染病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指导范围
秦都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二、技术指导方式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 三、技术指导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学校晨午检记录,因病缺勤等健康信
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学生健康档案、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知识纳入学校年度健康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情况;教室、餐厅、宿舍、图书室等重要场所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四、技术指导组
组 长:魏晓雾 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锋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传染病防控组长:张文静 区疾控中心流病科科长 消杀组组长:刘永强 区疾控中心危害因素监测科科长 综合协调组长:冯 鑫 区疾控中心学卫科科长 成员:张 鑫 卢雨青 董 帅 薛宪军 刘会涛
王 慧 杨 阳 冯 娟 张养民 张鹏涛
五、工作要求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技术指导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技术指导重点内容开展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各指导组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标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学校限时整改,要实事求是,切忌流于形式。 3.指导工作结束后,各组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书面报告报中心学卫科。
附件1秦都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人员包抓表 附件2秦都区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技术指导意见书 附件3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表
秦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