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码头镇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幼儿园工作实施方
案
一、工作目标以《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条例》等为依据,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对于擅自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通过清理整顿,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保教质量,促进高码头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内容和方式
1、范围:区域内无证非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和已被取缔办园资格但目前仍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
2、内容:各非法幼儿园的办园资质、设施安全、幼儿饮食卫生、车辆管理、收费和教职人员资质情况及教育教学等工作;
3、方式: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组织验收、规范管理。 三、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小组高码头镇中心校段校长任组长、中心校幼教负责人和镇各小学校长为成员的高码头镇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理整顿非法办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高码头镇中心校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幼儿
第 1 页 共 1 页
园下达取缔通知书,指导基本达到注册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登记注册,抓好长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12月20日25日) 1、成立高码头镇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清理整顿非法办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部署全镇清理整顿非法办园工作,统一步骤,明确职责。
3、走访群众,广泛宣传,广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让全社会了解整治非法民办幼儿园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得到家长、教师和办学者的理解和认可。
(二)调查摸底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在全镇全面开展整治非法办园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非法幼儿园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摸清情况,登记造册。按照清理整顿的内容,对各非法幼儿园进行全面实地检查,分级分类落实整治。对未登记注册但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下达暂缓注册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每月组织检查,整改合格后按程序申办登记注册。对办园条件差、管理混乱、达不到办园要求的幼儿园,给予取缔关闭,停止招生、停止办园。
(三)规范管理阶段非法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规范教育行为的观念深入人心。要坚持属地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建立
第 1 页 共 1 页
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定期、不定期地对非法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总之,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不断规范民办幼儿教育的办学行为,推动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