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7项要求的时间前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从网上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 由于该澄清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由招标人按照
本招标文件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 补充通知由网上统一发给各投标人。
6.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和变更开标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 投标报价说明
7 投标价格
7.1 投标价格: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应包括对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全部服务内
容的所有费用以及绿化带垃圾清理费用和沿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漂浮物(纸屑、塑料袋等)清理费。
7.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
等进行自报,但不得大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
7.3 中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
人支付。
7.4 7.5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标一(封面见格式五,投标时将页码和附件五删除) 1.清扫方案 2.保洁方案 3.垃圾运输方案
4.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方案 5.恶劣天气保洁方案
6.用工计划
7.协调各方主体的方法与措施
8.工人意外伤害险购买计划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二、技术标二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管理机构设置(附负责人上岗证、物业管理师证书(若有)) 4.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企业垃圾运输车、清扫车拥有量证明(标书附营运证或行车证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附租赁协议复印件) 9.拟投入工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复印件 11.投标承诺 三、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三) 2.投标报价分析表(格式见附件四)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6项所列的日历天
内有效。
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
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
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参加投标。 11.2 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办理。 11.3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1.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11.3.3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12 勘察现场
12.1 勘察现场
12.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书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
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勘察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2.1.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原
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
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
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13.4 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印鉴;投标书及其他文件可由委托
代理人签章。
13.5 本招标文件的签章,为签名加盖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明确标明“正本”和
“副本”等字样。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封袋骑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14.2 所有封袋上都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含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