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
A. 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
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B.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C. 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
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
10 退
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 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 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 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 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ABCD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有: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退休后受 贿,斡旋受贿,受贿罪与渎职罪的罪数。
A项,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 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故只要收受 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本项 中,甲已构成受贿罪。 A项错误。
B项,2003年《退休后收受财物问题的批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 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这里要求“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 因此,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38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 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 称为斡旋受贿。斡旋受贿是受贿
罪的一种情形。本项中,丙属于斡旋受贿, 构成受贿罪。C项错误。
D项,关于渎职罪与受贿罪的罪数问题。第 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 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 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时又构成第
385条规
定之罪的(受贿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除了上述情形,其他 渎职犯罪同时受贿的, 数罪并罚。本项中,刑法对放纵走私罪没有特别规定, 因此应当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D项错误。
【常见错误】不能正确理解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没有记住受贿罪 与渎职罪的罪数关系。 66.
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 B. 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C. 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 D. 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答案】ABD
【逐项解析】 本题考察辩护人的法律地位。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在刑事 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 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 能独立于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照自 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 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左右;既不 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代言人。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 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 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选项 67.
ABD正确。
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 赵某拒
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 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 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 间不计入审限 【答案】AD 【逐项解析】
《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 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
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 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 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
准备辩护时
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 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 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 入审限。”选项B的错误之处在于合议庭不是必须同意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选项C的错误之处在于,合议庭也可以允许其
另行指定辩护人。
6&在侦查中,下列哪些情形,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拘留? A. 张某刑讯逼供案,在场的人指认他犯罪 B. 姚某徇私枉法案,在取保候审期间企图自杀 C. 王某贪污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毁灭证据并串供 D. 高某受贿案,在其家中发现赃款、赃物 【答案】BC 【逐项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 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 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 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 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 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
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69.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被害人可以提起附
BQ
A. 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 带民事诉讼
B. 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
C. 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结执行
D.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答案】BCD
【逐项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 条第一款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 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 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此
BCDE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 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 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 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可见,犯罪分子非法处置 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
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被害人不能就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70.
关于人民陪审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项错误。
A. 各级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 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 审判
B. 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 C. 执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D.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 在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在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