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是管理财产所有权以及相关财产权利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的全过程,涵盖了包括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资产、债权等范围,本着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必须在资源交易中心内按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三部门监管。
2.5.1. 出让申请
必须由出让方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资产有效证明、委托中介证明、
移交资产及证件,然后交易中心才予以登记受理。
2.5.2. 发布公告
26
按流程审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公告日期必须为7个工作日以上,发布的公告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 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 竞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 公告登记报名的开始日期、截止日期。 4) 报名地点;资产查看地点。 2.5.3. 报名登记
竞买方从发布的公告中获得信息后到中心来报名 竞买方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竞买方可以去资产查看点查看、评估资产。 竞买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和工本费。
2.5.3. 组织交易
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方式有如下几种:协议转让、竞投、拍卖、招标等
组织交易。中心人员组织好会场,通知到会竞买方。 召开拍卖会。 2.5.4. 签约成交
提供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如下几个事项: 出让、受让方名称、住所、法人代表
出让标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付款方式和期限。 产权交易的税费承担。 产权交割的期限和方式。
27
合同变更和接触条件。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签约日期。
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2.5.5. 价款结算
中心确认成交确认书后,由中心通过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统一办理交易款项结算,划转交易款项。
2.5.6. 中标公告
交易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公告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2.5.7. 质疑投诉
登记管理质疑投诉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
2.5.8. 退还保证金
中心退还保证金,对未中标的竞买方,退还保证金;对中标单位,由中心人员决定什么时候能退保证金。如果竞买方设有虚拟帐户,保证金自动退还到设定的虚拟帐户中。竞买方可以预存暂存款作保证金使用,也可以提取暂存款。系统提供虚拟帐户的查询和核对。
2.4.12. 备案、验收和归档
招标中心在竞买方确定中标结果后对中标单位签发成交通知书。
28
受让方与竞买方签订成交合同,并提交中心备案;保留整个交易流程的所有文件归类整理,装册成档。
29
3 应用系统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资源交易、产权资源交易、乡镇招投标等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的采购信息化,通过构建一个综合性“联内通外”的信息服务链和业务处理系统,将五类交易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横向整合和集成,以此构筑一个更加公正高效、更加规范有序、更加综合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全面提升中心交易服务、监督和管理水平。
全部业务对外一个窗口,即外网门户网站,为公众、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发布各类公告,相关企业也直接通过门户网站提供的在线服务进行网上办事,例如:网上申报工程,网上报名,网上投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