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材料收费申报程序和系统维护办法
一、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申报程序和维护方法
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是指未纳入《XX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经临床试验及科学论证对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有显著效果、确属于省内首创、有医疗市场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引进新技术和新方法、新材料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等。申报程序和维护方法如下:
(一)属于医疗收费的项目,由临床科室集体讨论通过、科主任签字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医务部审核,报告内容包括:开展此项目的理由、操作流程;属于护理收费的项目,由护理单元集体讨论通过、护士长签字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护理部审核,报告内容包括:开展此项的理由、操作流程。
(二)新材料需厂家提供以下证件:A.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B.生产/经营许可证;C.医院进货票据复印件;D.企业报价单(国内产品提供出厂价格;进口产品提供海关报关单);E.一次性医用耗材产品样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临床科室填写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相关测算表(由物价办提供表格)。
(四)上述材料齐全后,报物价管理办公室。
(五)物价管理办公室根据临床科室所报材料填写正式报表,经计财部主任审核无误,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XX省物价局、XX省卫生厅。
二、医用材料申报程序和维护方法
(一)科室新增的医用材料,由科室向设备部提交书面申请,属于省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范围的,按招标程序进行采购,设备部主任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价管理办公室,由物价管理办公室按《XX省部、省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临床诊疗类)》的规定进行审核,计财部主任签字后,属于允许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按招标价格加相应的加价维护医保收费系统和HIS收费系统,不属于允许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不予维护收费;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病人确实需要的特殊材料,由科室提出申请,设备部按医院招标管理流程办理,设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