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窑炉烘窑试运行作业
1、窑炉烘窑作业必须办理《窑炉烘窑作业票》,《窑炉烘窑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 2、烘窑前要制定烘窑方案,认真填写作业票,落实工作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在冷调检验合格的情况下,窑上全部风机连续运转48小时,对于各种排烟、排湿、抽热风机,在开动前进入风机的闸板要适当关小,全开出口闸板,以防止风机电机电流过大。在风机试运转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检查风机,电机的运转情况及监视电机的电流。检测电机表面温度情况,确保风机在连续运行中正常、安全。
3、烘窑项目负责人须按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项目、任务、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4、项目负责人对烘窑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烘窑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烘窑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检修人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烘窑作业票 设备名称 单 位 地 点 烘窑人 员 作 业 时 间 相关作业票编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1、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确认人 填写人 监护人 2、切断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设备应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所有与检修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 5、检修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6、清理检修现场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7、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8、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完工验收时间 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 验收人签名: 厂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验收人签名: 十、交叉作业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塔吊、施工天梯安拆,群塔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动火)作业,拆除作业,机电安装,内外装饰装修……等等。
3、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4、同一区域内各分包单位,应相互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明确交叉作业联系人,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总包单位在生产协调时,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必须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5、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获得对方书面批准,并落实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他人作业场所施工。
6、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交叉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7、交叉作业双方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相关方的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理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商解决,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8、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如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起重设备安拆、外墙装饰等),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下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地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10、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消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11、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和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12、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交叉作业工作票
作业部门 请 栏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受影响相关方意见: 作业地点 作业级别 监护人 安 全 措 施 内 容 1 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编写安全措施,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执 安 全 措 施 8 6 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7 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交叉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与交叉部门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3 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等 4 保障特殊高处作业的通讯顺畅 5 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负责人 签字确认 备注 9 分析预测工作过程中其他潜在风险,采取应对措施 10 11 调度部门意见 安全环保办公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