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注意事项
各位任课教师: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和《河北师范大学本
专科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补充规定》,教务处将对每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成绩登统工作进行抽查,请大家认真配合,做好评卷及成绩登统工作
教务处每学期开学后都要抽查试卷,因此要求各位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批阅试卷 1.试卷分数核算一定要正确 2.给分要规范。
一、抽查范围
抽查课程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类及素质类课程,抽查比例约为课程总数的20%以上。
二、抽查内容
1、 考试阅卷情况:a.是否严格执行评分标准;b.有无错判、漏判 <1>选择、填空题需要有小分,即在每个小题前给出分数 c.给分是否规范。 <2>不能有“√”“×”。如果有,在改的时候在“√”和“×”
(只记给分,不记减分 上画“//”,即“
√”和“×”;在其下方签上全名。 题中有
即不能出现“ 2”) 错地方画 “ ”。
<3>大题的卷首分、题首分、题内分要三分一致。
d.签名:第一题必须签全名,其余题签名字中的一个字即可。 e.改分,错判必须签全名,认真阅卷尽量不要太多的涂改。
2.核分情况:a. 每题小分和题首分是否一致,b. 题首分和卷首分是否一致
c.卷首分和总分是否一致。
3.成绩登统情况;在学分制系统中录入成绩时一定要细心,提交前一定认真核对, 否
则修改比较麻烦。成绩提交后,打印叁份成绩单及试卷分析报告签字后交到教办,教办再给你打印试卷(成绩)分析报告单,填写后再签字。(进入个人学分制系统,格式二打印成绩,格式三打印试卷分析报告)
4.试卷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好后,交到教办。 5.试卷、评分标准、《命审题情况登记表》、《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分析报告》等考试资料存档情况。
三、问题处理
因教师或工作人员失误出现的问题,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补充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2016年5月10日 教学办公室
给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