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发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汇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白县县城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邓贞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7 传 真:7
联 系 人:许鸥 张浩 电子邮件:
2012年4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汇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1.2 招标人 办公地址:长白县县城 联 系 人:邓贞顺 联系电话: 名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1单元1.1.3 招标代理机构 404室 联系人:许鸥 张浩 电话:0431-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l.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长白县县城供水项目(净水厂)项目设备采购 长白县县城 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60%、自筹资金40%。 1.2.3 资金落实情已到位。 况 招标范围:长白县县城供水项目(净水厂)项目设备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如下所列,具体详细内容均以技术规范要求为准: (1)通用、专用机械设备 1.3.1 招标范围 料。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调试、培训和维修服务等一切内容。 供货期:从合同生效至供货、调试、验1.3.2 供货期及保修期 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1年。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收合格时间为90天(日历日)。 (2)电气、仪表、自控设备及材(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能力,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有2万吨及以上净水处理厂供货业绩。 财务要求:近二年(2009年、2010投标人资质(3)1.4.1 条件、能力年)不亏损,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和信誉 (4)产品要求: 具有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主要产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