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_QSG 0001 S-2015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谷物
粉(冲调型方便食品)
Q/SG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G 0001S-2015 复合谷物粉 (冲调型方便食品)
2015-08-10发布 2015-08-22实施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Q/SG 0001S-2015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SG 0001S-2015 复合谷物粉 (冲调型方便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糯米、糙米、黑米、茯苓、薏米、莲子、芡实、白扁豆、山药、杏仁、赤小豆等一种或几种为主料,以黑芝麻、火麻仁、桂圆、乌梅、枸杞、鸡内金、人参(人工种植)、黄精、蛹虫草等为辅料,配料、混合经熟制、超微粉碎、内包装制成的粉末状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食品复合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1761 芝麻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9年第3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大米、糯米 1
Q/SG 0001S-2015 应符合GB 1354 的规定。 3.1.2 糙米
应符合GB/T 18810 的规定 3.1.3 薏米
应符合DB35/T 942 的规定 3.1.4 黑米
应符合NY/T 832 的规定
3.1.5 茯苓、白扁豆、莲子、芡实、白扁豆、山药、杏仁、赤小豆、黑芝麻、火麻仁、桂圆、乌梅、枸杞、鸡内金、黄精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3.1.6 人参(人工种植)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3.1.7 蛹虫草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第3号公告》的规定。 3.2 生产工艺
原料处理?配料?混合?熟制?粉碎?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入库。 3.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与检验方法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固有自然色泽,色泽较均匀 按标签标示冲调方法制备50ml样品,倒入组织形态 粉末状 无色透明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状态、
色泽、气味及其滋味。 滋味、气味 冲调后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味甜清香,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与检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 7.0 按GB 5009.3的规定 铅(以Pb计)/(mg/kg) ? 1.0 按 GB 5009.12的规定 总砷(以As)/(mg/kg) ? 0.5 按GB/T 5009.11的规定
/(ug/kg) ? 黄曲霉毒素B15.0 按 GB/T 18979的规定 3.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4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与检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 1000 按GB 4789.2规定 大肠菌群/(MPN/100g) ? 40 按GB/T4789.3-2003规定 霉菌/(cfu/g) ? 50 按GB 4789.15规定 2
Q/SG 0001S-2015
表4 致病菌指标与检验方法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检验方法 项 目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按GB 4789.4规定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000 CFU/g 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按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仅适用用于藻类制品。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 5.1 抽样
每批产品抽样按总包装箱的2%随机抽取,然后在抽取的包装箱中每箱抽取3包,样品数不少于12包。
5.2 出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