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项目部通过与各工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工区主任要与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每个作业工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 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及各工程局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必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 项目部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 岗 位 安 全 职 责
第七条 项目总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总经理是本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岗位安全职责是: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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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建立和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规划);
3、根据工程特点,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项目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组织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6、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规划)的资源配置;
7、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派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落实专人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新的分包单位进入工地,要有针对地进行安全教育,制止违章操作;
9、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如实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10、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项目部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2、项目总经理不在工地时,履行项目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3、督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4、参加本项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5、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范事故措施和安全设施费用的来源; 6、主持或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掌握分析各类事故发生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适时增加安全投入,调整奖罚幅度;
7、主持项目部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协调进度与安全、投入与安全等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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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
4、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定期对监控效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
6、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7、督促各工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实现安全生产科学、规范、有序、受控;
8、组织召开有各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通报安全生产的现状;
9、主持或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审核事故报告。发生较大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条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分管工区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2、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在组织部署分管本项目生产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工程管理部门、工区依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对危险部位施工场所,负责落实专项措施;
4、对自查和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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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十一条 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1、 对项目部后勤保障安全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2、 负责项目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 组织督促落实项目部消防、用电、防盗、饮食安全工作。 4、 负责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5、 督促综合办公室做好后勤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的修编、审定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中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科研攻关;
4、主持项目工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重大事故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核、修订和交底。
第十三条 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项目安全总监在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管理单位、水电集团公司、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负责审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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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安全副总监安全职责
在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项目总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协助安全总监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管理单位、水电集团公司、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安全总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副总工程师对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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