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协议书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桶装饮用水采购及其配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本合同为框架性协议,适用于双方之间的桶装饮用水采购及其配套服务;
2、配套服务包括:乙方免费提供饮水机及水桶供甲方使用,并负责饮水机的维修、保养及定期消毒服务。
3、除本协议外,甲方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均需另行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通知); 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
二、订单
1、订单的形式:采购订单可以是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乙方发出的包含产品名称、型号、价格、数量、交货条款、支付条款等信息载体;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信息; 3、订单的效力:乙方收到订单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随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内容与订单内容相冲突的,以订单为准。
三、质量标准、包装、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饮用水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3、乙方保证对其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
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各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及时、准确向乙方发出订水通知;
3、收到乙方提供的饮水机和桶装水时,在送货单上及时签收; 4、要求员工正确使用饮水机,不得随意损坏饮水机和水桶; 5、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免费提供配套设施以及服务;
2、承诺所提供的饮水机、水桶是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产品,禁止提供再生塑料水桶; 3、对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饮用水机和水桶损坏,乙方给予免费维修或调换。
4、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5、如乙方向甲方配送伪劣假冒的产品,一经查出,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价格条款
森宝山泉价格单价为 元/桶。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订货通知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以甲方第一次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络函等形式催告后的次日为交货期限;甲方催告后给出一定的宽限期的,宽限期最后一日即为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但不得超出清远市区范围) 3、货物交付前产生的运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产品的验收
1、甲方接收货物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或通过肉眼能够发现的表面瑕疵问题,应于发现上述问题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予以补足、更换;
2、桶装饮用水的质保期为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饮用水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更换货物或退货;
3、关于验收的有关条款一概以本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产生的任何资料与本条款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