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根据《山西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晋卫妇幼发〔2017〕11号文件)和《临汾市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妇幼家庭发〔2017〕38号文件)精神,开展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一、明确对高危人群管理职责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建议其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建议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建议其在我院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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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合理调配资源,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二、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1.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个月报表。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妇产科业务负责人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务科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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