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检定操作规程
一、外观检查
1、目测其外形、标志、读数部分、表盘内容应符合鉴定规程中的要求,并在“压力表检定记录”上记录检查结果。
2、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3、读数部分,压力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二、零位检查
1、目测对带有和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均符合检定规程中的要求并在“压力表检定记录”上记录检查结果。
2、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三、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移位的检定
1、示值误差检定方法:
A.压力表示值误差检定应选取3-5个检定点进行检定。
B.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检测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C.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应符合表1要求。
2、回程误差,对同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3、轻敲位移,对每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四、检定结果
1、检定结果符合规程技术要求的,为检定合格,粘贴计量合格标签,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2、检定结果不符合规程技术要求的,被检表粘贴“禁用”标签,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