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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异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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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吸毒人

员异地管控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禁毒办[2016]10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禁毒办浙江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6.09.12 【实施日期】2016.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工作规定(试

行)》的通知

(浙禁毒办〔2016〕101号)

各市、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流动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工作,完善我省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切实防控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等七部委《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见附件),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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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 2016年9月12日

《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工作,完善我省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吸毒人员漏管、失控风险,切实防控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戒毒条例 》、《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浙江省禁毒条例 》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异地管控工作的对象指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居住的社会面吸毒人员。

第三条 异地管控工作应当遵循双向管控、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科学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居住地,是指社会面吸毒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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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异地管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禁毒办[2016]10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禁毒办浙江省公安厅【发布日期】2016.09.12【实施日期】2016.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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