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 (一)运输保险的基本特征 运输保险:
承保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及所承运的货物在 保险期间因各种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 基本特征:
(1)保险标的处于运行状态
(2)保险标的出险地点多在异地,相对增加了保险人的理赔难度 (3)意外事故的发生通常与保险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有密切关系
(二)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1、车辆损失保险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
保险责任: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 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 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台风、热带风暴、雪灾、冰凌、沙尘暴;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6)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和损失;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驾车或无有效驾驶证驾车等行为导致的对第三者的责任。
3、附加保险 主要有:
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三)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保险。
1、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1)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2)保险合同可以背书转让 (3)保险期限具有航程性 (4)采取定值方式承保 (5)承运人的影响大 2、货物运输保险分类
(1)是否超越国境:国际或涉外货物运输保 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2)运输工具: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水路货 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联运 险。
(3)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货物运输基本 险;货物运输综合险;货物运输一切 险;附加险。 国际上通常分为: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火车、汽车);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邮包保险等。 3、保险金额的确定
采取定值保险方式,通常按如下三种价格标准择一确定: (1)离岸价 (2)成本加运费价 (3)到岸价格
国内:
通常是在起运地成本价、目的地成本价和目的地市场价中择一而定。
4、保险责任范围 (1)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1)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2)火灾、爆炸;3)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4)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5)共同海损分摊费用;6)合理的施救费用等。
共同海损:
运输途中,船舶遭遇危难,为保证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或为了保证继续完成航程,船方有意识、合理地采用救难措施,因而产生的船货等财产的损失或支出的特殊费用,需要由有关各方共同负担。
(2)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人除了承担基本险责任外,还负责赔偿下列损失: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3)一切险的保险责任
除包括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责任外,还对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
11种一般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2)淡水雨淋险;3)短量险;4)混杂、沾污险;5)渗漏险;6)碰损、破碎险;7)串味险;8)受潮受热险;9)钩损险。10)包装破裂险。11)锈损险。
四、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的特点 建筑工程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 (一)工程保险的特点 工程保险:
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标的的财产保险。 主要业务来源:
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 保险。 工程保险的特点:
(1)承保危险责任广泛而集中 (2)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 (3)不同工程保险的内容有交叉性 (4)采用工期保险单或分阶段承保
(二)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
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承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