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至少配有0.4名护士;
(三) 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四) 各临床科室的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40%为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
(五) 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和中药师各1人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六) 至少有1名临床营养师;
(七) 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 呼吸机 心脏除颤器 肺功能仪 万能手术床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胃肠减压器 产程监护仪 手术器械 骨科牵引床 妇科检查台 引产吸引器 裂隙灯
直接喉镜 电针仪 牙钻机 高压灭菌设备 X光机 电冰箱 钾钠分析仪 萤光显微镜 显微镜 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 恒温箱 药品柜 膀胱镜 移动式X光机 乙状结肠镜 冷热水净化系统 多普勒成像仪 石腊切片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护仪 无影灯 手术显微镜 万能产床 各类针具 干燥箱 鼻咽镜 尿分析仪 酸度计 器械柜 电栓眼镜 多功能抢救床 中药煎药设备 培养箱 纤维结肠镜 纤维胃镜 酶标分析仪 超声心动图机 给氧装置 支气管镜 动态心电图机 牙科综合治疗台自动生化分析仪 蒸馏水器
涡轮机 B超
紫外线杀菌灯 冰冻切片机 离心机 洗衣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 条 枕芯 2 个 床头柜 1 个 暖水瓶 1 个 床头信号灯 1 台 床垫 1.1条 床单 2 条 枕套 4 个 病员服 2 套 痰盂或痰杯 1 个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专 科 医 院 口腔医院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 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 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 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 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 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 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 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 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 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