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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污染物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排放源 类型 名称 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漆雾(颗粒物) 20.79mg/m3,0.374t/a 4.18mg/m3,0.0752t/a 甲苯 5.78mg/m3,0.208t/a 0.86mg/m3,0.0309t/a 1#喷漆房 二甲苯 7.3mg/m3,0.263t/a 1.09mg/m3,0.0393t/a 非甲烷总烃 27.5mg/m3,0.99t/a 4.17mg/m3,0.15t/a 大气污 漆雾(颗粒物) 16.79mg/m3,0.227t/a 3.78mg/m3,0.04571t/a 染物 甲苯 3.3mg/m3,0.0891t/a 0.50mg/m3,0.0134t/a 2#喷漆房 二甲苯 8.15mg/m3,0.22t/a 1.22mg/m3,0.033t/a 非甲烷总烃 26.04mg/m3,0.703t/a 3.81mg/m3,0.103t/a 各生产厂0.15t/a 0.0075t/a 焊接烟尘 房 888m3/a 废水量 COD 350mg/L,0.31t/a 280mg/L,0.25t/a BOD5 160mg/L,0.14t/a 144mg/L,0.13t/a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SS 220mg/L,0.20t/a 154mg/L,0.14t/a 氨氮 25mg/L,0.02t/a 25mg/L,0.02t/a 员工办公、15.9t/a 0 生活垃圾 生活 一般固废 0 边角料、铁屑 100t/a 生产区 0 焊条、焊头 0.15 t/a 废液压油 废机油 油手套、油抹布 0.8t/a 0.04t/a 0.05t/a 0 0 0 0 漆渣 0.425t/a 危险废物 生产区 废切削液、冷却0 0.1t/a 液 0 废活性炭 2t/a 废油漆桶、废稀0 释剂桶、废机油0.08t/a 桶、废液压油桶 噪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加设备,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主要采取声 有隔声、减振降噪设施,可使噪声降低20dB(A)以上。 - 其它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对原陕西第一纺织机械厂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过程中未占用开垦新的土地,未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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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施工期已结束,故本次环评不再对施工期进行赘述。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项目机加粉尘、焊接工序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工序中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 (1)机加粉尘 本项目机加粉尘主要为钢板切割下料、钻孔、沟槽、打磨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一方面因为其质量较大,沉降较快;另一方面,会有一少部分较细小的颗粒物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可能会在空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 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且有厂房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5m以内,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极少,根据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局《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调研的国内6个机加工企业,各种机加工车床周围5m处,金属颗粒物浓度在0.3~0.95mg/m3,平均浓度为0.61mg/m3,故金属颗粒物经厂房阻拦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故本项目机加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2)焊接烟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15t/a,为无组织排放。为减少项目焊接烟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建议建设单位每个车间设置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效率约为95%,则经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075t/a,排放量较小,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喷漆废气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目前基本无喷漆废气治理措施,部分厂房为露天喷漆(六车间)、部分厂房(三车间)喷漆室未设置漆雾及喷漆废气处理措施、未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不满足《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提出的“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油品储运、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以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出的“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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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溶剂,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作业,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系统。” 故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现有喷漆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整改,建设2间密闭喷漆房,喷漆废气经水幕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法具有操作简单,处理程度可控制,吸附效率高,运转费用低等特点,在国内外被广泛应用于橡胶、纺织、印刷、各种涂装行业中常温、低浓度、废气量较小的废气治理。因此本项目选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措施合理。依据工程实践,水幕装置对漆雾(颗粒物)的净化效率为80%,活性炭对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达到85%以上。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经处理后项目喷漆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污染物名称 漆雾 甲苯 1#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漆雾 甲苯 2#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表30 喷漆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有组织 处理浓度 排放量 排放浓度 20.79mg/m3 0.0752t/a(0.084kg/h) 4.18mg/m3 5.78mg/m3 0.0309t/a(0.017kg/h) 0.86mg/m3 7.30mg/m3 0.0393 t/a(0.0022kg/h) 1.09mg/m3 27.5mg/m3 0.15 t/a(0.083kg/h) 4.17mg/m3 无组织 排放量 0.00378t/a 0.0021 t/a 0.0027 t/a 0.01 t/a 0.00229t/a 0.0009t/a 0.0020 t/a 0.007 t/a 喷漆房 产生量 0.378t/a 0.21t/a 0.266t/a 1.0t/a 0.229t/a 0.09t/a 0.222t/a 0.71t/a 16.79mg/m3 0.04571t/a(0.051kg/h) 3.78mg/m3 3.30mg/m3 0.0134 t/a(0.0074kg/h) 0.50mg/m3 8.15mg/m3 0.033 t/a(0.018kg/h) 1.22mg/m3 26.04mg/m3 0.103 t/a(0.057kg/h) 3.81mg/m3 由上表可知,项目喷漆废气经处理后的漆雾(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8mg/m3);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表面涂装标准浓度限值(甲苯5mg/m3、二甲苯15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因此项目拟采取的喷漆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根据SCREEN3模型预测,本项目漆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和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如下: 表31 无组织废气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漆雾 1#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最大落地浓度(mg/m3) 0.003613 0.005211 0.006514 0.02432 最大占标率(%) 0.40 0.87 2.17 1.22 28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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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雾 2#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0.00228 0.002814 0.006190 0.02195 0.25 0.47 2.06 1.10 16 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漆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相应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 综上,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后,项目喷漆废气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喷漆房含漆雾废气经水幕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4)防护距离的确定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应当设置防护距离。采用大气导则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得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因此,本次评价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 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91)的规定,对无组织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 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的类别确定;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主要有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32。 表32 无组织排放源强及相关系数一览表 排放情况 执行标准 排放源参数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执行浓度mg/m3 .
A B C D 近5年S(m2) 平均风速m/s .
1#喷漆房 2#喷漆房 漆雾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 总烃 漆雾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 总烃 0.00378 0.0021 0.0027 0.01 0.00229 0.0009 0.0020 0.007 0.0042 0.0012 0.0015 0.0056 0.0025 0.0005 0.0011 0.0039 0.9 0.6 0.3 2.0 0.9 0.6 0.3 2.0 400 0.01 1.85 0.78 20 1.8 400 0.01 1.85 0.78 54 1.8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33。 表33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物名称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漆雾 1#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漆雾 2# 甲苯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0.873 0.295 0.954 0.454 0.847 0.181 1.206 0.539 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最大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1.206m,根据级差规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计算提级后得出本项目喷漆房废气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喷漆房为圆心100m的范围。 由于喷漆房目前还未动工建设,环评要求项目喷漆房选址应保证距离周围敏感点100m以上。 2、地表水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漆雾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88m3/a(2.9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过塘污水处理厂。依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均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SS和动植物油)要求。另外项目原有厂区劳动定员约150人左右,本项目劳动定员106人,废水量未增加,原有化粪池可满足本项目需要,依托措施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