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信息
根据市扶贫办转发省扶贫办《关于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近期,县扶贫办配合农试办、农业局、农机局等部门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调研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10年6月底,我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一五个,其中,在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4一三个。从登记时间上分:2007年登记的4个,占总数的1%;2008年登记的一三个,占总数的3.1%;2009年登记的360个,占总数的87.2%;2010年登记的36个,占总数的8.7%。最早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包信镇兴旺养殖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4一五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60个,占总数的38.6%;养殖业方面1一八个,占总数的28.4%;农机服务82个,占总数的19.7%;其它55个,占总数的一三.3%。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据调查统计,各类合作社共有注
册资金79210.24万元,其中现金3一五90万元,实物折款47620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8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和1一八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及从事粮食加工等行业的27个其它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息县源沣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达2260万元,最少的为1万元,平均190万元。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64628人,平均成员为一五5名,50人以下共70个,占合作社组织总数的16.9%。人数最多的组织为息县源沣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在09年曾拥有社员2867人,目前成员减少到16一三人。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64411名,占成员总数的99.7%,非农民社员217名。一般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96%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50人以上的合作社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1--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多数合作社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合作社理事
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的合作社274个,占总数的66%。其余均实行了单一服务。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种植类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4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28个,服务效果较差的12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息县源沣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息县淮新养殖专业合作社、息县路口乡鑫奔养牛专业合作社、息县强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目前,全县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0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3个,其中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3个(如息县项店镇广永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息香”牌香稻丸,2007年合作社建立了香稻丸无公害种植基地,种植面积达600 亩,并向河南省农业厅申报了无公害生产基
地,2008年又成功向农业部申报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通过基地化、无公害生产,大大提高了香稻丸的品质。同年,又申请注册了“息香”牌商标,重新设计了包装,将香稻丸产品包装为高中低六个档次,价格从一八8元到40元不等,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阶层的需求。);产品通过其它认证的合作社1个(息县曹黄林乡甜蜜蜜小香瓜种植专业合作社甜蜜蜜小香瓜)。
7、经营及利润分配原则情况。目前经营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组织仅10个,多数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下,市场获利低。利润分配多数组织按章程规定只提取了10%的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益金的占多数。
8、财务管理情况。多数组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兼职的财会人员,均按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记帐和核算。但财务报表不及时,报表质量不高。 9、带动农户情况。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已达7一五41户,带动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为主。 二、好的做法
近年来我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好的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视发挥农民的源动力作用,促进组织自我发展。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我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全面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宗旨,紧紧依靠参与者的才智及市场资源,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把
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多数社员说了算,多数社员得实惠的组织。为激活、保障农民的主体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一是营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良好环境。把合作组织知识宣传列为新村抓点工作组的考核内容,把合作组织知识培训作为新农民培育的培训内容,把参观成功合作社列为对乡镇考核、对每个合作组织考评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我县一直重视组织参观,采取县乡统一和各合作社自行组织参观相结合的办法参观县内外好的合作组织,一些合作社还自行组织社员到外地参观。二是鼓励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副产品的贮运销售、技术信息指导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直接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减少了产品的销售环节,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都得到提高,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如息县乌龙养猪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养殖业,采取七统一(统一集资、统一买仔猪、统一购饲料、统一饲养方法、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销售、统一分红)的运行方法,在养殖户与市场间架起了桥梁,建立了“产供销”一条龙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增加收入。一些农户看到合作社的成员获得了丰厚红利,纷纷踊跃参加该合作社,合作社成员越来越多。三是在组织内部建立参与管理的保障机制。指导合作组织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明确了“三会”议事范围和步骤、参与对象、议事规则等问题。有效保障了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