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程师批准,报业主备案,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分项工程开工实行内部审核制度,并通知监理方可开工。
3.施工期间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按计划组织施工,对施工计划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有专职人员随时统计计划完成情况,并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实行计划调度制度,使施工生产活动计划、有序地进行。
4.认真实施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评定活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评定,未进行检查评定的工序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工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其结果应进行验证并作记录存档,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开工。
5.认真实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自检合格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验签证同意,或自检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均不得擅自隐蔽不报,隐蔽工程不得先施工后补签,一旦发现补签被视为不合格工程。
6.认真按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施工,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规章制度
6.5.1 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工程师等签字。
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由工程部主任工程师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③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并最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并且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可进行施工。
6.5.2 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a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
b技术复核结果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c凡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被后道施工所覆盖,均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验收的结果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5.3 技术、质量交底制度
技术、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①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和掌握。
②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管单位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6.5.1 二级验收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①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单位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②各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
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量员检定。
③质检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6.5.5 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监理部门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6.5.6 计量器具管理
①质量技术部和中心试验室负责所有计量器材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②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③损坏的计量管理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④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鉴定;严禁使用未经核对过的量具。 6.5.7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①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②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经理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③凡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
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5.8 分部分项工作检查控制
各工序施工前须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上一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工序之间的质量检查;严格按技术规范实行,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查,验收需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准进场。
第7章 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体系
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
安 全 组 织 机 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现 场 安 全 驻 地 安 全 资 料 员 料 场 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