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小学语文教材中语言规范和语言
知识相关问题
语文课程对于母语学习者而言,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价值。著名语言学家、教育家吕叔湘先生曾说:“学好语文是学好一切的根本。”
我们首先要分清楚语文和语言。这涉及语文课程的外延和内涵,在学界尚有争论。建国后,民国时期的国语和国文课被统一了起来,合称为“语文”,对于这一名称,叶圣陶先生是这样解释的:“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称语文。”
语文和语言首先密不可分,学生学习语文课程,首先就是要掌握母语的书面语和口语。语言是人们交流的工具和思维的工具,叶老也提出过“语文工具论”,学生只有在学好语文之后,才能不断接受高素质的教育,包括历史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并能够用娴熟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
但同时我们也要明确,语文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语言,学语文绝不仅仅是学语言知识,语文课程还具有独特的育人功能。语文课程应当是一个以语言为核心,包括语言、文字、文章、文学、文化的多元知识体系。
因此,统编小学语文教材依据课程标准,注重工具性和人文
性的有机结合,借鉴语文学科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将课文、课后练习和单元训练有机组合起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和完整的语言学习和训练系统。
在教材陆续投入使用的过程中,我们先后接到了一些反馈,有些与教材编排体例有关,有些涉及语言学知识和语言规范,下面首先就这些相关问题予以说明。
一、统编小学语文教材中语言体系编排体例及语言规范相关问题
(一)教材注音体例及相关问题说明
统编小学语文一二三册教材采用全文注音,标注语流音,在注音时采用从严原则,若非明确无误地应该标注为儿化、轻声与其他音变的,一律标注本音。
拼音标注主要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语委制定的《普通话常用儿化词词表》《普通话常用轻声词词表》(尚未正式公布)和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
标注儿化的规则
“儿化”从语法角度说,是一种语音构词手段;从词汇和语用角度说,对丰富语言的表现力,语体风格色彩的多样化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儿化是北京话口语中比较突出的语音现象,因此在普通话语音和词汇中必须有儿化的地位,但这并非意味着北京话里所有的儿化词都应该进入普通话,哪些儿化词普通话应该吸收,这既是语音规范化的问题,也是词汇和语法规范化的问题。
由于儿化词和儿化韵的分布较为复杂,缺乏简单明了的规律,同时涉及方言与民族共同语、口语与书面语的关系,因此教材在儿化词的标注上遵循从严原则,避免给小学阶段的学生,尤其是非北方方言区的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认知负担。
(1)具有区别词汇意义作用的标注儿化。如“一点儿”(也包括“有点儿”等派生形式)“一块儿”“眼儿”“个儿”等。
(2)为了保持一些文学作品风格原貌,或具有鲜明的语用意义(如搭配、色彩等方面)的,标注儿化。
(3)“鱼儿、花儿”等在特殊语境中(如韵文中的“小鱼儿”“鸟儿”等)标注为“儿”的本音。
2
标注轻声和变调的规则
一个词或者一句话里的音节念得短而弱,失去了原有的声调,叫作轻声。轻声同语法和词义有密切关系,有些轻声可以从语法上加以确定,有一定规律性,有些轻声具有区别词义或词形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