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2 - 2007
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的机械振动或冲击。
12.1.2 日接振时间 daily exposure duration to vibration
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的累积接振时间,单位为h。 12.1.3 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
按不同频率振动的人体生理效应规律计权后的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 12.1.4 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 4 hours energy equivalent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
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h时,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h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 12.2 卫生要求
手传振动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限值见表11。
表11 工作场所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m/s2) 4h 12.3 测量方法
按GBZ/T 189.9规定的方法测量。
13 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 meteorological requirements in the underground workplace of coal mine 13.1 卫生要求
13.1.1 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风速(v,m/s) 不高于28 不高于26 不低于18 不规定 不规定 不规定 0.5<v≤1.0 0.3<v≤0.5 v≤0.3 备注 上限 - 增加工作服保暖量 5 13.1.2 本标准规定的风速如与生产工艺或防爆要求相抵触时可不受此限制。 13.1.3 井下作业环境气温较低时服装保暖量应适当增加。 13.2 测量方法
工作场所温湿度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风速的测定可应用热球式或叶状风速仪。
14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physical work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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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术语和定义
14.1.1 能量代谢率 energy metabolic rate
从事某工种的劳动者在工作日内各类活动(包括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以单位时间(每分钟)内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能量消耗值表示,单位是kJ/min·m-2。 14.1.2 劳动时间率 working time rate
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日工作时间(8h)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
14.1.3 体力劳动性别系数 sex-based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
相同体力强度引起的男女不同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男性系数为1,女性系数为1.3。
14.1.4 体力劳动方式系数 pattern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
在相同体力强度下,不同劳动方式引起的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搬”的方式系数为1,“扛”的方式系数为0.40、“推/拉”的方式系数为0.05。
14.1.5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intensity index of physical work
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数。指数大,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小。 14.2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见表13。
表1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I Ⅱ III Ⅳ 劳动强度指数(n) n≤15 15<n≤20 20<n≤25 n>25 14.3 测量方法 按GBZ/T 189.10规定的方法测量。
14.4 实际工作中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职业描述可参考附录B。
15 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 physiological limits on heart rate and energy consumption during physical work 15.1 术语和定义
能量消耗 energy consumption
人体为维持生理功能和各种活动所消耗的能量,单位为kJ。 15.2 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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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工作日内从事任何单项体力工作时,最大心率值不应超过150次/min;各单项作业时最大心率值平均不应超过120次/min。
15.2.2 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不应超过6276kJ[或7.824 kJ/(min·m-2)]。 15.3 测量方法
15.3.1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方法
按GBZ/T 189.11规定的方法测量。
15.3.2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的测量方法
按GBZ/T 189.10规定的方法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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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引用附录) 正确使用说明
A.1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于监督、监测工作场所及工作人员物理因素职业危害状况、生产装置泄漏情况,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免受物理性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预防职业病。
A.2 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评价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危害或个人接触状况时,应正确运用接触限值,并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和分析。 A.3本标准规定的接触限值为上限值。
A.4 电磁辐射的功率密度用于表示超高频、微波和激光的辐射强度。 A.5 超高频辐射
A.5.1 在远区场,功率密度与电场强度E(V/m)之间的关系如下:
P?E37702
……………………………………………… (A.1)
式中:
P——功率密度,mW/cm2; E——电场强度,V/m。
A.5.2 测量时,可选择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 A.6 高频电磁场
A.6.1 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高频电磁辐射的各类作业,但不适用于环境照射及作为医疗或诊断为目的的照射。
A.6.2 频率在3MHz以下的高频电磁场,可选择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 A.7 工频电场
A.7.1 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适用于交流输电系统中接触电磁场的电力工作人员及带电工作人员。
A.7.2 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超过接触限值的工频电场地点或延长接触时间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带电作业人员应该处在“全封闭式”的屏蔽装置中操作,或应穿包括面部的屏蔽服。 A.8 微波辐射
A.8.1 工作场所微波辐射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微波辐射的各类作业,不包括居民所受环境辐射及接受微波诊断或治疗的辐射。
A.8.2 脉冲微波固定辐射和非固定辐射的平均功率密度限值相同。 A.8.3 肢体局部辐射不区分连续微波和脉冲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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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 短时间暴露功率密度>1mW/cm2时,除控制暴露时间(按日剂量接触限值计算)外,还需使用个人防护。 A.9 紫外辐射
A.9.1 本限值适用于人工紫外辐射。
A.9.2 紫外线混合光源包括各段波长紫外线的光源,如电焊弧光。 A.9.3 测量时,可选择辐照度或照射量。
A.10 工作场所手传振动接触限值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作业。
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h时,要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小时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可用式(A.2)计算:
a式中:
hw(4)?T4ahw(T)……………………(A.2)
ahw(T)——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 T——日接振时间,h/d。
A.11 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
A.11.1 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作业,也适用于其他矿井下的采掘作业。
A.11.2 表12中的上限及下限值均不是舒适限值。在上限条件下,劳动者仍有一定的闷热感;在下限的条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标准范围内可保证劳动者不发生中暑,并能防止常见病、多发病的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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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表B.1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I(轻劳动) 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设备,上臂用力为主的装配工作 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II(中等劳动) 运输操作);臂和躯干的工作(如锻造、风动工具操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 III(重劳动) IV(极重劳动)
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 大强度的挖掘、搬运,快到极限节律的极强活动 职业描述 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 (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